首页> 中文学位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权力清单路径研究
【6h】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权力清单路径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1章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概念基础与必要性

1.1我国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概念基础

1.1.1警察权法治化的涵义解读

1.1.2权力清单的内涵梳理

1.1.3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思考

1.2当前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必要性考察

1.2.1我国当前推进警察权法治化的意义探析

1.2.2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现状考察

1.2.3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应然路径分析

第2章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正向清单路径研究

2.1我国警察权的正向清单:警察权边界的法律勘划

2.1.1警察权“可以为”内容的法律勘划

2.1.2警察权的法律勘划要保障其与公民权的平衡

2.1.3警察权正向清单的权力列举

2.2我国警察权正向清单的法律作用范围

2.2.1警察权正向清单对警察执法规范的作用

2.2.2警察权正向清单对警察组织的意义

2.2.3警察权正向清单对公民权利实现的影响

2.3我国警察权的法律操作边界

2.3.1警察权也应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

2.3.2警察权的行使止于公共秩序的恢复

2.3.3警察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基本的公民权

第3章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责任清单路径研究

3.1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责任清单:警察权的职权责任路径

3.1.2警察权责任清单对警察组织的提示

3.1.3警察权责任清单对公民权利实现的影响

3.2我国警察行政职权的责任清单

3.2.1应完善警察行政执法程序

3.2.2应规范警察行政裁量权

3.2.3应加强警察行政执法中的信息化水平

3.3我国警察刑事职权的责任清单

3.3.1应规范警察刑事职权使用前提

3.3.2应规制警察刑事职权行使程序

3.3.3应落实警察刑事职权过错纠正和追究制度

第4章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负面清单路径研究

4.1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负面清单:警察权的限制和惩罚路径

4.1.1警察权负面清单是警察权法治化实现的反向路径

4.1.2界定警察权力不可为的区域和方面

4.1.3对警察权加以全视角的“规训和惩罚”

4.2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一:禁止超越法定权限使用警察权

4.2.1禁止擅自变更、转让只属于警察的各种职权

4.2.2禁止随意动用警辅人员替代警察从事警务活动

4.2.3禁止让警务人员以警察身份参与各种非警务活动

4.3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二:禁止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警察权

4.3.1禁止出现办案中履行审批手续不及时、不完整

4.3.2禁止出现对案件当事人告知权利不严格、不规范

4.3.3禁止在证据调取上出现不合法律规范的情形

4.3.4禁止在认定违法犯罪事实上偏离法条随意定性

4.4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三: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处罚权

4.4.1禁止滥用警察的自由裁量权

4.4.2严防警察徇私枉法与权力寻租

4.4.3禁止滥用警察的行政处罚权

第5章我国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的实证分析

5.1《人民警察法》:我国警察权力清单的主要依据

5.1.1《人民警察法》:警察权行使的法律依据

5.1.2现行《人民警察法》的结构与内容

5.1.3现行《人民警察法》的时代不足和操作局限

5.2修订《人民警察法》: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的考量

5.2.1修订《人民警察法》:我国警察权的法律完善

5.2.2修订《人民警察法》的理论意义思考

5.2.3修订《人民警察法》的现实意义考察

5.3关于《人民警察法》修订方向的建议

5.3.1宏观上的指导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宏观方向

5.3.2中观上的明确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中观方向

5.3.3微观上的操作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微观方向

5.4基层警察对警察权力清单的呼唤与需要——代结语

5.4.1“警察是行动的法律”:警察权行使的终极目标

5.4.2“警察是法律摆渡人”:警察执法对警察权力清单的迫切需要

5.4.3“警察是法治先锋”:警察权力清单为警察权法治化夯实基础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在加速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公安工作改革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警察法治建设在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空白,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警察权是国家用以治理社会,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依赖,警察权的法治化是建成法治中国的基础与前提,而警察权的法治化,是指通过法律来勘划警察权的界限,制定一套完整的警察权力清单体系,保障及约束警察权在法的治理空间中运行。本文从警察权力清单的角度,去探寻警察权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构建警察权与公民权平衡统一的可行框架。警察权力清单分为正向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正向清单是以“法无授权即禁止”为原则,勘划警察权的边界,明确警察可以做什么;责任清单是以“法定责任必须为”为原则,明确警察权中部分职责必须作为,是警察的法定职责,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脱;负面清单是以“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原则,明确警察不得行使法律未授予的权力行为,否则就被视为违法并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本文从实证分析角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文中简称《人民警察法》)的修订为警察权力清单的主要依凭,去考察《人民警察法》修订的准确方向,并对《人民警察法》在警察权力现实使用过程中的宏观上的指导性、中观上的明确性、微观上的可操作性进行阐述,为警察执法规范化提供法律蓝本的理论基础,以此推进警察法治建设,为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与目标筑牢坚定的基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