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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与专家证人制度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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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1.2.1 英美专家证人制度研究现状

1.2.2 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研究现状

1.2.3 现有研究评述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1.3.1 研究目标

1.3.2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

1.4.2 技术路线

第二章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与专家证人制度的对比

2.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与专家证人的比较

2.1.1 职能定位不一样

2.1.2 资格要求不一致

2.1.3 享有的权利略有不同

2.1.4 承担的义务稍有差别

2.1.5 法律责任不尽相同

2.1.6 管理制度差异大

2.1.7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与专家证人的对比总结

2.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证人程序的比较

2.2.1 程序的受重视程度不同

2.2.2 启动程序差异巨大

2.2.3 选任程序差别大

2.2.4 出庭质证程序不尽相同

2.2.5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与专家证人程序的对比总结

2.3 鉴定意见与专家证言的比较

2.3.1 表现形式不一样

2.3.2 可采性审查差别大

2.3.3 证明力有差异

2.3.4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与专家证言的对比总结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基于专家证人制度分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的不足

3.1 司法鉴定人的不足

3.1.1 综合能力不足

3.1.2 责任意识不强

3.1.3 “以鉴代审”问题突出

3.2 司法鉴定程序的不足

3.2.1 启动程序不平等

3.2.2 实施程序的中立性受创

3.2.3 质证程序流于形式

3.3 司法鉴定意见的不足

3.3.1 合法性审查欠缺

3.3.2 实际证明力过大

3.4 司法鉴定管理中的不足

3.4.1 鉴定收费不统一

3.4.2 诚信管理形式化

3.4.3 针对性法规不完善

3.5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借鉴专家证人制度完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

4.1 提高鉴定人的综合素质

4.1.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综合素质构成

4.1.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综合素质的影响因素分析

4.1.3 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综合素质的措施

4.2 充分发挥专家辅助人的功能

4.2.1 专家辅助人的概念

4.2.2 专家辅助人的功能

4.2.3 推动专家辅助人应用的措施

4.3 健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管理机制

4.3.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管理机制框架构想

4.3.2 准入机制

4.3.3 程序机制

4.3.4 约束机制

4.3.5 激励机制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5.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 谢

硕士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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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投资不断加大,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加上民间投资,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资金投入巨大。“一带一路”建设使我国具有优势地位的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和大量施工单位走向世界。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数额大且资金来源复杂、投资主体间关系复杂、整个建设过程参与方众多、持续周期长、建设过程变数多,所以容易产生纠纷。据统计,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八成以上涉及工程价款争议,即便是精于律法的法官也很难对这种专业性很强的争议做出准确判定,需要鉴定机构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辅助审判,因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愈加受到关注。 在不同国家,处理此类专业案件的方式并不相同,大陆法系国家选任司法鉴定人帮助法官公正审判,我国亦是如此,而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专家证人的应用来认定事实,两种制度各有千秋。虽然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早有雏形,但多数是关于医学、文检类的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起步较晚,近几年才展开针对性的研究,因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往往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决定着案件的审判结果,故而需要保证鉴定意见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文通过借鉴英美专家证人制度,在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人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专家证人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意见,希望对工程造价类鉴定的长远发展,对促进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有参考价值。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研究现状,明确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随后分别从鉴定人和专家证人、鉴定程序和专家证人程序、鉴定意见和专家证言这三个方面比较了两种制度的异同和优劣。接着基于专家证人制度的特殊措施和我国实践案例,从鉴定人、鉴定程序、鉴定意见和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的不足。然后结合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对建设工程造价类的鉴定进行全面完善,首先要从知识、技能、态度方面对造价鉴定人实行全方位的素质提升,其次效仿专家证人制度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辅助人的制衡作用,最后要健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所在机构从准入、程序、约束、激励四个方面进行管理。通过促进鉴定人积极提升自身素质、机构内部自行加强管理,进而达到推动鉴定程序标准化,加强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保护当事人和鉴定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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