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激励性规制理论研究
【6h】

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激励性规制理论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前言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逆向选择框架下的静态模型

第三章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下的静态模型

第四章完全承诺下的动态模型

第五章有限承诺下的动态模型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致谢

展开▼

摘要

本论文放松了现有激励性规制理论中信息结构外生给定的假设,研究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最优激励性规制问题。 本文的研究工作遵循激励性规制理论的研究框架,按由简到繁、由静态到动态的演进顺序展开。主要研究工作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建立静态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激励性规制模型。本文首先建立了基于逆向选择的静态模型,求解得出了相应的最优规制合约;然后在这个模型中引入道德风险,建立了基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静态模型,对模型进行了求解,并给出了最优规制合约。内生信息结构下的静态最优合约是企业搜集信息成本的分段函数,与标准激励性规制最优合约相比较可以发现,后者是前者在信息搜集成本满足一定条件下的特例。 第二,建立动态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激励性规制模型。在多期规制关系的讨论中,双方的承诺能力是影响均衡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研究了两类假设下的规制问题:其一是完全承诺假设,即双方签订一个长期合约并承诺在合约期内一直执行;其二是有限承诺假设,即在双方都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最初签订的长期合约进行再谈判,否则原合约就一直得到实施。论文首先在完全承诺的假设下建立了一个两期模型,研究得出:完全承诺下的最优规制合约是企业搜集信息成本的分段函数,当信息搜集成本处于不同范围时,最优规制合约可能有三种形式:令企业在第一期搜集信息,令企业在第二期搜集信息以及令企业两期都不搜集信息。与静态最优合约相比,动态最优合约形式更为复杂,并且可能受到贴现因子的影响。接着在有限承诺的假设下建立了一个模型,研究得出:依据企业信息搜集成本的不同,最优防止再谈判合约可能有两种类型:令企业搜集信息的最优合约和令企业不搜集信息的最优合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