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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规范性与功利性的双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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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的架构及基本思路

第一章 人权问题与经济发展问题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新世纪的人权问题

一、历史的视角:1945年后权利的新时代

二、新世纪人权:人权代际理论、人权异议与人权干预

三、经济发展中的人权实践

第二节 发展与全球化:经济与人权

一、人权VS发展?

二、全球化与人权

三、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全球化、市场化

第三节 人权与经济发展问题:联合国与相关机构的理论与实践

一、联合国关于人权与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二、世界银行关于人权与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 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

第一节 人权与发展的关系基础

一、人性需要:人权与发展相互联系的基点

二、从发展到发展权:人权与发展的统一

三、事实交叉、普遍原理与共同目标、法定义务:人权与发展相互结合的三重表现

第二节 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理论的解读

一、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的理论根源及相关理论

二、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国际共识

三、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分析与评估

四、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实践

第三节 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民主原则:权利对权力的控制

一、经济发展中的人权问题

二、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的矫正功能:民主原则

三、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理论:民主、人权与经济发展

四、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善治与民主原则

第四节 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权利及其实现

一、人权与经济发展的具体权利:国际人权法体系

二、经济发展与权利保护的基本法律问题:权利顺序、限制与克减

三、经济发展与权利保护的法律机制:国家义务、政策决定与人民自决

第三章 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视域中的权利保护

第一节 人权、经济发展与基本权利

一、人权与经济发展视域中基本权利的相关概念

二、基本权利的内容

三、权利存在(existence)与权利享有(exercise)

四、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问题

第二节 基本权利保障的国家义务

一、国家义务的分类与范围

二、国家尊重、保护、实现与非歧视义务

三、关于经济、社会与文化方面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

第三节 基本权利的平等与非歧视保护

一、平等与非歧视内涵

二、禁止歧视:实现权利的形式平等

三、积极行动:实现权利的实质平等

第四章 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从理论到实践

第一节 环境权保障: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一、引言:人权、环境与经济发展问题的提出

二、作为人权的环境权:对经济发展的定义

三、环境权的派生权利与经济发展

四、结语:以环境权为基础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受教育权保障:义务教育与人性尊严

一、受教育权保障的规范性与功利性的双重视角:权利保障与经济发展

二、以权利为基础的教育保障的基本要素

三、以人权原则促进受教育权保障

第三节 适足生活水准权保障:市场经济与弱势群体及少数人权益

一、适足生活水准权内涵、特征与实现原则

二、适足生活水准权的内容、标准与保障

三、适足生活水准权保障与其它相关人权

结语:反思与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活动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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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历史角度而言,经济发展与人权保障在话语与实践两个方面都是分离的,但二者与二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等方面息息相关。联合国的创立是世界人权复兴的标记。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它对人权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世界范围内,联合国及有关机构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evelopmentProgramme)和世界银行(TheWorldBank)是全世界关于人权与发展理论的权威机构,也是世界性的人权与发展行动者。
  人权与发展是联合国宪章的两大主题,也是我国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人性需要是人权与发展相互联系的基点,《发展权宣言》实现了人权与发展的统一。人权与发展的事实交叉、普遍原理、共同目标、法定义务是二者相互结合的表现。人权与发展的密切关系及人权与发展长期的实践形成了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理论的国际共识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发展项目与发展政策应当促进人权实现;人权原则引导发展规划的所有部分,包括发展的分析与评估。以权利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理论的实施,一方面需要通过“民主原则”矫正不合理的权力分配,另一方面需要明确国际人权法体系所规定的具体权利、权利顺序、限制与克减,实现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控制。
  人权是个人因为发展需要的要求,人权与发展结合的直接结果是权利的范围必须包括人的全面发展,也即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具有普遍性、不可分割性与绝对性三个特征。经济全球化与市场机制背景下,基本权利保障应当加强对弱势群体与边缘群体保护,同时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成为经济发展视野中权利保障的重点。基本权利的保护必须加大国家的义务(或政府义务)和坚持权利的平等与非歧视保护。
  从规范性与功利性视角而言,环境权保障、受教育权保障及适足生活水准权保障成为以权利为基础发展经济、经济发展视域中权利保护的典型代表。人权、环境与发展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与社会的重要课题,也即理顺人权、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经济发展计划的最终目标是人的发展,从而将人纳入其过程成为可能,也即以权利为基础促进义务教育,它的核心内容是:人被赋予了权利,成为经济发展计划的核心内容,而不是福利或发展目标的对象,从而使得权利人的请求与义务承担者政府的义务成为教育权保障的中心问题。适足生活水准权的实现为目前民生保障的实现原则、内容、标准等相关方面提供了新视角。“民生”其实是“民权”,否则民生会变成慈善。适足生活水准权应当及于每个人,在实践中,部分群体包括妇女、儿童与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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