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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无效婚姻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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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目的与意义

1.2研究范围与方法

第二章 无效婚姻制度的概述

2.1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特征

2.2无效婚姻的立法模式

2.3无效婚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三章 中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3.1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沿革

3.2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

3.3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3.4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韩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4.1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沿革

4.2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

4.3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4.4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 中韩无效婚姻制度比较

5.1 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

5.2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5.3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想

6.1缩小无效婚姻的范围

6.2完善无效婚姻所生子女的特殊保护制度

6.3建立无效婚姻的损害赔偿制度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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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系男女的社会关系,是维持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婚姻不是单纯的男女结合,而是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为了男女的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社会所承认的结合。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担着多方面的社会职能。但是,婚姻的成立以法律的承认为前提。因此,必须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结婚行为,以便保证婚姻质量,使婚姻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
  所谓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对违法婚姻法律后果的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种表现。2
  无效婚姻制度作为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民的结婚行为,保护当事人及子女利益,促进公民建立合法婚姻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3如何完善成为当前无效婚姻制度丞待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首先论述了无效婚姻制度的基本理论,以便能够对无效婚姻制度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两国无效婚姻制度进行全面的介绍,为两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比较作铺垫。
  论文在介绍中韩无效婚姻制度时,主要围绕中韩两国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内容,全面介绍中韩两国无效婚姻制度,即历史沿革、构成要件、处理方式、法律后果等相关理论。
  通过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和韩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比较研究,指出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在借鉴韩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构想。
  总之,缺少无效婚姻制度规范体系的婚姻法体系不是健全的婚姻法律制度的体系。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外国的无效婚姻制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来健全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著录项

  • 作者

    方雪花;

  • 作者单位

    延边大学;

  • 授予单位 延边大学;
  • 学科 民商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姜海顺;
  • 年度 200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婚姻法 ;
  • 关键词

    无效婚姻; 婚姻法; 中国;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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