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绪言
第一章 行政“外脑”的法律性质与理论基础
1.1 行政“外脑”概念界定
1.1.1 行政“外脑”内涵界定
1.1.2 行政“外脑”外延界定
1.2 政府聘请“外脑”的双务行政合同法律关系
1.3 “外脑”的理论基础
1.3.1 风险社会与专家理性
1.3.2 新行政与正当程序
第二章 域外典型“外脑”程序规制制度的主要内容与启示
2.1 以审议会为中心的多元化制度
2.2 以FACA为基础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
2.3 审议会制度与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的启示
第三章 我国行政“外脑”程序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行政“外脑”的实践状况
3.2 行政“外脑”程序规制存在的问题
3.2.1 聘请引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3.2.2 咨询履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3.3 “外脑”程序规制不足的原因分析
3.3.1 “外脑”法律规范不健全
3.3.2 行政裁量权约束有限
3.3.3 “外脑”权利保障不合理
3.3.4 程序公开不充分
3.3.5 程序性制裁制度不完善
第四章 行政“外脑”程序规制完善的对策建议
4.1 明确行政“外脑”的程序主体
4.2 权利义务完善的具体内容
4.2.1 确立行政“外脑”确定机制
4.2.2 推进程序公开与社会参与
4.2.3 强调独立研究与说明理由
4.2.4 强化聘请竞争与先行咨询
4.3 明确程序性制裁的无效宣告和责任承担制度
4.3.1 “外脑”聘请合同的效力否定
4.3.2 行政决策的效力否定
4.3.3 “外脑”与政府责任承担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