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现状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概述
一、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概念
二、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与相关概念辨析
三、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法理依据与必要性
一、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法理依据
二、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必要性
第二章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现状
第一节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现有规定及实践
一、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现有规定
二、我国人大行使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实践
第二节 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一、“特定问题”指代不清
二、调查组织缺乏必要的权力和责任
三、具体程序规定不足
四、具体制度缺乏规定
第三节 影响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原因
一、人大监督认识方面缺位
二、人大现实权威缺乏
三、立法方面不够完备
第三章 域外相关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 美国国会调查权
第二节 德国国会调查权
第三节 日本国会调查权
第四节 域外相关制度比较及借鉴
一、中外相关制度之比较
二、域外相关制度之借鉴
第四章 完善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建议
第一节 重视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树立人大现实权威
第二节 处理人大职权与其他权力的关系
一、理顺党的领导权与人大监督权的关系
二、正确处理行政权与人大职权的关系
三、正确定位人大对司法案件的监督
第三节 完善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的法律规范
一、规范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遵循的原则
二、明确“特定问题”的范围
三、健全组织机构,赋予必要的权力和责任
四、规范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程序
第四节 加强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结果运用
一、强化特定问题调查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二、强化调查结果与其他监督手段的配套使用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