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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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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导论

1.1选题背景

1.2文献综述

1.3文章结构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第2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一般性分析

2.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

2.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构成

2.2.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外在要件

2.2.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内在要件

2.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理论及变迁

2.3.1现代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基本思路及评析

2.3.2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理论的两种范式

第3章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剖析

3.1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历史特征及反思

3.1.1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实际不平衡发展(1949年-1978年)

3.1.2以区域差距扩大为代价的非均衡发展(1978年-1995年)

3.1.3初级阶段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995年-2003年)

3.1.4社会政策整合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03年至今)

3.2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特征

3.2.1主体特征:政府主导

3.2.2结构特征:阶梯性不平衡

3.2.3制度特征: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既有制度与应有制度之间的断裂

3.2.4模式特征:“压缩—跳跃型”发展

第4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国际比较

4.1美、英模式

4.1.1两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综述

4.1.2两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特征与评价

4.2德、日模式

4.2.1两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综述

4.2.2两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特征与评价

4.3发展中国家的模式

4.3.1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综述

4.3.2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个案

4.3.3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特征与评价

4.4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模式的定位

第5章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理论构建

5.1协调机制的问题框架

5.2协调主体的组织与构成问题

5.2.1反思: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体障碍

5.2.2借鉴

5.2.3建构

5.3协调的客体问题

5.3.1协调环境

5.3.2协调对象

5.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径问题

5.4.1协调的理念、原则与整体战略

5.4.2协调的结构与模式

5.4.3协调的依据、手段与制度

5.5总体模型的构建

第6章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制度设计

6.1制度建构的理念、原则

6.1.1理念

6.1.2制度建构的原则

6.2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制度系统

6.3协调主体的组织构成与机构设置

6.4协调主体行为的环境评估制度

6.5对象统筹与区域规划

6.6协调战略的拟订

6.7济区域的结构安排

6.8区域经济协调的时间规划安排

6.9协调主体的手段设置

6.10区域经济协调制度的规划与审查

第7章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个案研究

7.1当代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个案解析

7.1.1东北老工业基地——追求经济振兴的协调机制

7.1.2长江三角洲——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机制

7.1.3湖南“长株潭一体化”——意图崛起的中部协调机制

7.1.4重庆与新疆——在开发中实现自主发展的西部协调机制

7.2中国当代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个案的总结

第8章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实证研究

8.1区域经济协调机制框架下的区域贸易协调

8.1.1区域贸易协调机制的一般原理

8.1.2区域贸易协调机制的构成

8.2转型期中国区域贸易发展的现状

8.2.1区域贸易发展现状的统计学分析

8.2.2区域贸易现状的问题揭示与原因分析

8.3转型期中国区域贸易协调机制的构建

8.3.1理论框架

8.3.2制度构建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攻读博士期间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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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区域经济运行全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阐明区域经济运行各阶段的发展规律,揭示中国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的运行轨迹与现实矛盾,探索中国区域经济通过协调机制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途径。全文以“由谁协调”——“协调什么”——“怎样协调”为主线,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在时空结合中诠释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突出区域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重点探究区域经济结构的生态系统和形成机制,构建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理论框架和制度结构。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是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既保持总体的高效运转和快速增长,又促进各区域的协调发展,使区域间的经济差异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同时达到各区域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大体经历了一个从平衡发展到不平衡发展再到协调发展的战略转变过程。整个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衡发展;1978——1995年,以区域差距扩大为代价的非均衡发展;1995——2003年,初级阶段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03年至今,社会政策整合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转型期中国的区域经济协调置身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转型背景之下,这一背景的基本特征包括四个方面:主体特征——政府主导;结构特征——阶梯性不平衡;规则特征——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之间、既有规则与应有规则之间的断裂;模式特征——“压缩-跳跃型”发展。基于这种宏观的转型背景,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的主体模式定位于“政府主导——市场重心”模式,才能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契合。强调政府主导,因此区域经济协调的主体设置就必然主要依托现有的行政机构而展开,但同时强调以市场为重心,也就要求在既有的行政机构的系统内整合具体的协调主体,同时也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协调的具体需要而安排专业化的协调主体机构。另外,“政府主导——市场重心”的区域经济协调主体的模式定位还要求中央政府对于协调主体给以财政和预算上的大力支持,开辟若干特定的应急通道,以解决区域经济协调中的诸多临时事宜。同时,任何协调机构的行为手段、对象统筹等微观问题都必须遵守市场的要求,根据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的特定情形来展开。 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理论框架包括三个大的层次、六个基本题域、十一个具体的点。全部问题框架可以用三个简明的问题来贯穿:“由谁协调”——“协调什么”——“怎样协调”。第一个问题,即“由谁来协调”的问题,事实上是协调主体的组织与构成问题。第二个问题,即“协调什么”的问题,事实上是协调的客体问题,本文将其界定为协调环境和协调对象两个方面。第三个问题,即“怎样协调”的问题最为复杂,是协调机制理论的重点。本文将其界定为协调进路问题,并进一步将这一问题一分为三:协调的理念、原则和整体战略问题;协调的结构与模式问题;协调的依据、手段和协调制度的组合、规划及审查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主张重构以后的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制度系统应当包括:协调主体的组织构成与机构设置;协调主体行为的环境评估制度;对象统筹与区域规划;协调战略的拟订;经济区域的结构安排;区域经济协调的时间规划安排;协调主体的手段设置;各项制度本身的规划与审查。 在前述理论框架和制度对策的基础上,选取了东北、长三角、长株潭、重庆、新疆五个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对转型期中国区域经济的协调机制进行了个案研究,揭示出不同区域在转型期区域经济协调中面临的不同定位,从而阐述了相应的协调主体应当作出的对策安排。最后,选取区域贸易协调机制展开转型期区域经济协调机制的实证分析。对转型期中国区域贸易现状的统计学分析揭示出区域贸易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贸易产品的“剪刀差”损害区域公平、贸易产业结构的雷同导致区域贸易整体质量低下、市场机制薄弱导致整体的贸易秩序未能实现公平、合理、自由、充分的竞争等等。以克服区域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区域贸易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借用区域经济协调的理论框架,本文论述了实现区域贸易协调发展的基本模型以及相应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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