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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介入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途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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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第2章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第3章监管机构介入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第4章监管机构选择介入途径的决策基础

第5章监管机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可行途径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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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履行加入WTO后金融业开放的相关条款和义务,从2006年开始,我国银行业全面向外开放,为了提升国际竞争力,必须建立和健全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的有机统一体,公司治理的完善依赖于两种机制的共同作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很不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么缺少,要么内部治理机构之间制衡机制还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需要充分发挥外部治理机制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还相当薄弱,无法真正对商业银行内部治理主体产生实际的治理监督作用。所以应当充分发挥我国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要提高监管机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效率,必须选择正确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途径。 监管机构选择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途径的决策基础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评价指数模型,该模型提出了评价商业银行内部众多治理主体治理绩效的指标体系,并且运用层次分析法示范性地建立治理绩效评价方程式。 在商业银行治理绩效评价模型的基础上可以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划分为三种治理状态,然后监管机构针对不同的治理状态,通过三条途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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