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6h】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摘要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稳定农民收入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与预防、赈灾、救济等传统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目前全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迫切需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尽管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存在某些困难,但随着我国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农民风险意识和购买力的提高、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应该在借鉴国外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快立法,合理地建设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为农业保险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中,关键是选择适合的组织制度。我国应该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农业保险公司,以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为基础、以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等多种主体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个现实选择。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应建立专门的再保险机构使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最大限度的分散。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和支持,一方面要求我们在全社会范围内多渠道地筹集农业保险专项基金和巨灾风险基金,另一方面要求设计一种合理可行的保费补贴制度,同时还应合理地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标的范围和保障水平以及农业保险的费率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很强,在监管目标和理念上与商业保险相比具有重大区别,从长远看我国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筹和监管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设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