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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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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1.2 研究现状综述

1.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1.2.2 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1.2.3 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治理对策的研究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石门闲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危害

2.1 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2.1.1 以男性化、低龄化、无业人员为主的犯罪主体

2.1.2 以贪利性和暴力性犯罪为主的犯罪形式

2.1.3 以团伙性犯罪为主的犯罪组织形式

2.2 石门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危害

2.3.1 对受害人及家庭的影响

2.3.2 对自身及家庭的影响

2.3.3 对社会的影响

第3章 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3.1 自身因素

3.1.1 生理早熟与心理发育不同步的矛盾

3.1.2 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

3.1.3 强烈独立意识与多重的外界约束力的矛盾

3.2 家庭因素

3.2.1 家庭结构不完整

3.2.2 家庭物质基础薄弱

3.2.3 家庭教育方法不当

3.3 学校因素

3.3.1 “分数至上”的教育模式的恶果

3.3.2 学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3.4 社会因素

3.4.1 社会转型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3.4.2 糟粕文化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3.4.3 社区环境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3.4.4 不良朋伴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3.5 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

3.5.1 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3.5.2 具体管理措施上存在薄弱环节

第4章 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4.1 健全石门县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1.1 健全机制,统筹协调

4.1.2 充分发挥各机关及各个团体的作用

4.1.3 政府部门与社会联动,形成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大格局

4.2 完善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4.2.1 自身层面上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4.2.2 家庭层面上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4.2.3 学校层面上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4.2.4 社会层面上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4.3 改进石门闲散青少年犯罪的矫正工作

4.3.1 完善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矫正工作

4.3.2 全力形成矫正闲散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综合矫正格局

4.3.3 学校应加强教育引导

4.3.4 增强家庭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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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危害性极大。其犯罪行为不仅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也给受害人、受害人家庭和自己的家庭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给自己带来终生的痛苦。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因此应该受到应有的关注。就石门县而言,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亦较为突出。
  调查表明,近年来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如下特征:在犯罪主体方面,性别上以男性闲散青少年犯罪为主,年龄上呈现低龄化趋势,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在犯罪类型方面,主要集中体现为贪利性和暴力性犯罪;在犯罪方式方面,呈现出团伙性违法犯罪趋势。在犯罪原因方面,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往往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相关青少年自身及其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有学校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对闲散青少年犯罪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对上述问题的产生有一定责任。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有效解决离不开社会、政府、学校、家庭等各个主体的群策群力,需要完善家庭结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制,改革学校教学模式等。多管齐下,多方努力,对于减少石门县闲散青少年犯罪,其成效应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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