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1章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概述
1.1 公司法的本质及其规范类型
1.2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内涵及特征
1.2.1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含义
1.2.2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特征
第2章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存在的理由
2.1 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强制的介入
2.1.1 市场失灵
2.1.2 垄断
2.2 市场机制无法弥补和纠正经济外部效应
2.3 信息的不对称
2.4 非效益价值目标
第3章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的存在状态
3.1 强制性规范在公司法中存在的范围
3.1.1 规定公司形态的强制性规范
3.1.2 规定某些程序的强制性规范
3.1.3 对公司权力进行配置的强制性规范
3.1.4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强制性规范
3.2 各种因素对强制性规范的存在状态的影响
3.2.1 基于公司所处环境因素设立的强制性规范
3.2.2 基于“涉他性和利害性”因素设立的强制性规范
3.2.3 基于国家政策因素设立的强制性规范
3.2.4 基于公平和效益因素设立的强制性规范
3.2.5 基于法律管制成本设立的强制性规范
第4章 公司法中强制与自治的协调
4.1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衡平
4.1.1 强制性规范向任意性规范的转化--公司权利能力的扩张
4.1.2 任意性规范向强制性规范的转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
4.1.3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并存—公司转投资制度在各国公司法中的现状
4.2 从公司章程看公司法中强制与自治的协调
4.2.1 公司章程不可约定排除或变更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4.2.2 公司章程不得违反强制性规范
4.2.3 强制性规范适用中的公司章程自由
第5章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配置
5.1 我国公司法规范的误置
5.1.1 基本原则和理念的误导
5.1.2 我国公司法具体规范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5.2 关于完善我国公司法中国家强制性规范配置的建议
5.2.1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配置应以效率和安全为标准
5.2.2 明晰公司法中国家强制的界限
5.2.3 以公司自治为核心实现公司有限自治和国家适度强制的动态平衡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