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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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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立法及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写作思路

第一章 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第一节 “罪”还是“行为”

一、“罪”还是“行为”的争议

二、本文观点

第二节 前提条件的适用范围

一、关于前提条件适用范围的不同理解

二、其他类型犯罪不属于转化型抢劫犯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第一节 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

一、对非法占有目的认识

二、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及转化

第二节 转化目的的认定

第三章 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

第一节 时空条件

第二节 行为条件

一、暴力行为

二、以暴力相威胁

第四章 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条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犯罪主体的合理性

一、转化型抢劫罪与抢劫罪的同质性角度分析

二、转化犯构成要件角度的探讨

三、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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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为“行为人以盗窃、诈骗、抢夺的故意实施了触犯该三种罪名的行为”,的一种犯罪形态,其他类型的犯罪不属于转化为抢劫犯罪的范围。主观条件中不但包括“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的犯罪,更应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客观条件包括时空条件的“当场”和行为条件的“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两个部分,前者是指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时间与地点;后者则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及程度。
   无论是在转化型抢劫罪与典型的抢劫罪的同质性分析、在转化犯构成要件的讨论主体条件还是在刑事政策角度考量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作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都应该加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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