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绪论
一、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定位
(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指导意义
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内涵概述
(一)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涵义解析
(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特征
1.审判权的独立性
2.审判权的中立性
3.审判权的程序性
4.审判权的被动性
(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三重结构
1.法院独立
2.法官独立
3.审级独立
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一)实现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念障碍
(二)实现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践障碍
1.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干扰
2.司法管理的地方化
3.司法审判的行政化
四、完善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有效途径
(一)打破观念束缚,培育对司法权威的信仰
1.树立“司法至上”观念
2.树立“司法公平”观念
3.树立“司法中立”观念
(二)改革司法人财物管理体制,打破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践障碍
1.改革司法人事管理体制
2.改革司法财政管理体制
3.建立法官高薪制与终身制.切实保障法官审判独立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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