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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法庭驱逐辩护律师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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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案例及其揭示的问题

(一)李金星、杨金柱律师被驱逐案

1.李金星、杨金柱律师被驱逐案案情回顾

2.李金星、杨金柱律师被驱逐案揭示的问题

(二)迟夙生律师被驱逐案

1.迟夙生律师被驱逐案案情回顾

2.迟夙生律师被驱逐案揭示的问题

(三)庭审时驱逐辩护律师多为法官权力滥用

二、辩护律师被不当驱逐后的困境

(一)、被告人更换辩护律师困难重重

(二)后续的律师辩护也名存实亡

三、法庭不当驱逐辩护律师的原因

(一)立法对法官庭审指挥权界定模糊

(二)法官未能恪守中立

(三)法官难以应对程序性辩护的兴起

(四)法官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缺失

四、应对法庭不当驱逐辩护律师的对策

(一)对法官庭审指挥权进行立法明确

(二)在立法上强化法官庭审的中立性

(三)强化法官对程序性裁判的重视

(四)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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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刑事审判中法庭驱逐辩护律师现象时常发生。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对法官驱逐辩护律师出庭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法庭驱逐辩护律师看似为辩护律师违反法庭秩序,法官行使庭审指挥权,但实践中,更多时候是法官权力滥用导致辩护律师被驱逐出庭。法官不当驱逐辩护律师出庭,严重侵害辩护律师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使被告人更换辩护律师困难重重,使后续的律师辩护也名存实亡。法官庭审中之所以权力滥用,不当驱逐辩护律师出庭,是因为立法对法官庭审指挥权界定不到位、法官中立性不足、法官无力应对程序性辩护的兴起、法官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的缺失。为了防止法官滥用庭审指挥权,不当驱逐辩护律师出庭,需要加强立法来明确法官的庭审指挥权界限,需要法官确保中立性,需要强化法官对程序性裁判的重视,需要法官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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