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绪论
一、公安行政不作为的基本理论
(一)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概念
1.行政不作为的概念
2.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概念界定
(二)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1.公安行政不作为的主体认定
2.公安行政不作为侵犯的客体
3.公安行政不作为的主观方面
4.公安行政不作为的客观方面
二、我国公安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与特征
(一)公安不作为的表现形式
1.拒绝履行法定作为义务
2.拖延履行法定作为义务
3.不予答复相对人申请
(二)公安行政不作为的特征
1.公安行政不作为具有违法性
2.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
3.公安行政不作为的隐蔽性
4.公安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性
5.公安行政不作为的侵权性
6.公安行政不作为的非自由裁量性
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原因与后果
(一)公安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原因
1.公安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2.公安机关职责不清、非警务活动降低警察工作效能
3.警察高负荷、高压力下产生的“职业倦怠”
4.公安机关警察自身素质不高
(二)公安行政不作为的危害后果
四、公安行政不作为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的法制建设
1.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立法
2.规范公安行政执法程序
3.自上而下的树立法律意识
(二)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自身建设
1.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机构建设
2.加强公安培训,提高民警素质
3.改革警察管理体制,打开警察的上升通道
4.健全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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