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合理边界研究——以云台山为例
【6h】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合理边界研究——以云台山为例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第一节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第二节 研究意义

第三节 研究思路

第四节 研究方法

第五节 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山岳型景区的旅游安全现状及问题

第一节 山岳型景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现状

第二节 山岳型景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问题

第二章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特殊性

第一节 一般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特殊性的表现

第三章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来源

第二节 违反一般注意义务的不作为侵权理论

第四章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确定

第一节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范围

第二节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第三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 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必须考量的其他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

展开▼

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游客数量不断增加,旅游地设计范围渐广,游客在旅游景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事件逐渐频繁。然而现行法律规范对山岳型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仅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实践情况千差万别,导致游客与景区之间的纠纷不能很好解决。“安全保障义务”,究其概念而言,是指景区作为公共活动的管理组织单位所负有的采取合理措施以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利益免受损害的义务。理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是有效解决目前日益突出的旅游纠纷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山岳型景区,自然环境复杂,对景区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管理人,只有明晰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才能在实际中起到有效的定分止争效果。因此,本文以云台山为例,运用文献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理析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边界,为涉及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的解决提供有限的理论支持。
  第一章从山岳型景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着手,引出明确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重要性。
  第二章着重论述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特殊性。首先,分析一般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性质、法律依据等基础性问题。“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明确提出是在200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有关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依据初步明确,然而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理论界仍存在法定义务、附随义务、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竞合等观点。
  其次,结合山岳型景区的特点,分析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特殊性的表现。山岳型景区因其特殊的地形、服务方式等,导致其面临的责任纠纷往往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的责任纠纷,理清山岳型景区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本文的立意所在。因此,本部分旨在通过分析山岳型景区的环境特点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等问题,明确山岳型景区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特殊性。
  第三章探析山岳型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研究安全保障义务的历史沿革。首先,分析安全保障义务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来源。该制度设计最早可追溯至罗马法,研究罗马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尤其是其“善良家父”标准,至今仍有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现行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以借鉴德国侵权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形成,因此,在探究大陆法系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渊源以德国法为例,研究德国法中安全保障义务的制度安排。同时,分析英美法中有关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拓宽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丰富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
  其次,结合不作为侵权的相关理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