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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脱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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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引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第三节研究的现状及文献综述

第四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共犯脱离的概述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性质

第二节 共犯脱离与共犯中止的异同

第二章 共犯脱离的国外处理依据

第一节 大陆法系中共犯脱离的处理依据

第二节英美法系中共犯脱离的处理依据

第三章 共犯脱离在我国刑法上的认定

第一节 主观方面要求

第二节 客观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 对共犯脱离者的处罚

第一节 脱离者承担责任的范围

第二节 共犯脱离的处罚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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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犯脱离指的是在共同犯罪中有部分犯罪人放弃犯意,中途退出,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引发犯罪结果的情形。共犯脱离理论与共犯中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也有本质的区别,这是一个新型理论,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弥补共同犯罪的中止情况下的一些理论缺陷,为脱离的共犯者提供一条“返回的金桥”。
  共犯脱离的理论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都有涉及,理论众多,争议较大,其中比较有说服力的理论是日本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遮断说”,该说从行为人与共同犯罪既遂结果的之间的因果关系入手,基于因果共犯论,认为行为人先前的犯罪行为与共犯的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消减或者说遮断是判断共犯是否形成脱离的关键。
  构成共犯脱离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均有要求,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彻底的放弃共同犯罪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则分为共同犯罪着手前与着手后两个阶段来讨论。我国刑法中将共同犯罪区分为主犯、从犯(帮助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需要将这四种情况加以区分然后再分别进行分析,我国的刑法不同于上述的德日英的刑法,不能简单照搬他国的判断标准,特别是针对教唆犯和胁从犯的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共犯脱离者的处罚原则则应当从共犯处罚原则入手,无论是根据因果共犯论还是责任共犯论,共犯脱离者都只对其先前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在对脱离者的处罚原则方面,可以参考各国对中止犯的处罚标准,但是共犯脱离毕竟与共犯中止不同,因此采取“得减免制”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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