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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治理的管办评分离后的本科教育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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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代,高等教育要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教育评价对教育质量起到的保障作用毋庸置疑。我国在教育领域推进管办评分离已有几年的时间,在教育评价领域,政府大力推行“社会评教育”的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才是教育评价的唯一合法主体。教育评价领域各主体的协同治理是相应改革发展的历史必然。当前,高校自评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力量逐步参与到评价工作中,如何协调政府、高校、社会在高等教育评价领域的运作就成了重要问题。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中之重,以本科教育评价为切入点,能更好地探讨管办评分离后高等教育评价“政-校-社”的三方协同情况。 文章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结合管办评分离的背景,提出了“环境-主体-机制”的分析框架并贯穿全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管办评分离背景下的本科教育评价协同治理状况进行探讨。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基于协同治理的管办评分离后本科教育评价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概念阐释、理论工具与分析框架、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创新点与不足;第二章梳理管办评分离后的本科教育评价现状;第三章根据分析框架阐释了问题的形成原因;第四章提出了本科教育评价协同治理的完善路径。文章的研究结论如下:(1)管办评分离后,在本科教育评价领域构建协同治理格局仍有力量发展不均衡、协同关系有待深化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价值实现困境的问题。(2)问题的成因可以从三方面展开,环境层面有文化、市场和制度因素,主体层面有角色意识、主体地位和主体能力的因素,机制层面有宏观协同机制和微观对话机制缺失的因素。(3)完善本科教育评价协同治理的措施有:培育优良评价文化、完善教育评价市场、丰富教育评价制度;明确角色定位、明确社会力量的主体地位、做好各方的能力建设;建立“政-校-社”宏观的协同机制、构建利益相关者间的对话机制。 文章的创新点在于,以本科教育评价的角度切入来把握管办评分离后的高等教育评价问题,研究视角新颖;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创造性提出“环境-主体-机制”框架,分析框架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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