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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党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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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法院党组问题概述

(一)党组制度及历史嬗变

1.党组的性质和地位

2.党组制度的历史嬗变

(二)“党管政法”视野下的法院党组

(三)法院党组研究之宪政意义

二、法院党组结构和功能实证考察

(一)法院党组的人员构成及分工

(二)法院党组的功能

1.政治教育功能

2.领导决策功能

3.协调沟通功能

三、法院党组制度的反思

(一)党政分开:法院党组权力的合理性反思

(二)合一制:法院党组制度之科学性质疑

(三)科层制:法院党组的结构性解读

(四)司法能动:法院党组沟通协调功能之批判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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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管政法”是我国司法权运行的大前提,也是司法改革必须研究的课题,因为我们的司法必须建立在本国的国情之上,尊重本国的历史和传统。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的学者开始跳出“言必称欧美”的怪圈,尝试运用“中国叙事”的思路解释中国的司法制度,或者说开始将目光从“西方法治背景下的单纯批判”转向“中国语境下的合理性解读”,这无疑是一种进步。前一种思路下,采取的是比较法的视野,能够取他人之长补自家之短。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且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无论是法治理论或是制度建设均处于先进地位,所以通过比较来查漏补缺、反查自省自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学者们最易矫枉过正,在对西方法治文化和司法制度进行比较的时候,将西方的司法理念奉为圭臬,以至于将参照物当作目标、将学习等同于模仿、将吸收借鉴异化为单纯的照搬照抄!更为遗憾的是,当心目中的理想图景不能实现时,就开始对现实进行大肆的批判、攻讦,仿佛我们的制度一无是处。这一思路正是忽略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完全陷入了西方法治思维的魔咒之中的表现。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有两句经典论述,一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二是“本本主义者要速速改变保守思想!到斗争中去!到群众中做实际调查去”。①事实证明,单纯的对西方理论的研究和以此为范本的对中国法治的批判就是脱离中国实际的“本本主义”的表现。对于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是理解,理解的它的历史脉络,理解它的制度构造,理解它在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而最不重要的就是无谓的批判和空洞的呼吁与口号。
  本文所关注的的主题是“党管政法”前提下法院审判权的运行,而切入点是法院科层制度中的权力顶端——“法院党组”。文章一以贯之的思路是“叙事—解释—评论”。所谓叙事,就是将法院党组的现实状况如人员构成、组织分工、运行程序、功能作用等,以纪实、调研的手法进行客观描述。法院党组作为法院内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规定中并无相关规定,对于法院外部而言,其组织结构及权力运行如同“黑匣子”般无法知悉。但是,法院党组又实实在在地存在并在法院内部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我们如何研究?我们唯有将这一制度的运行现状客观地呈现出来,才能进行解读和评判,而叙事的意义就在于此。其次是解释,解释的内容包括制度的历史沿革、法律渊源、政治基础等,解释是对叙事的补充。本文中对于法院设置党组的历史背景进行了梳理,也对党组成立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相关条文进行了解读,其目的就在于将法院党组从一个静态的、模糊的的概念转化为为一个动态的、清晰的组织结构,从而对法院党组有深层次的把握。最后是评论,以小见大,从法院党组制度的功能、配置及历史沿革中探究当前司法权运行中的问题,尤其是与党的领导之间的问题。本文在结语中以司法改革为背景,对党的领导和审判权的关系提出了些意见和建议,但仅仅作为理解法院党组制度的补充说明。需要申明的是,本文虽然是以“叙事—解释—评论”的思路展开,但为了行文方便有时会采取“插叙”的方式,如将法院党组的历史沿革置于第一部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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