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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三方合作经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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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第一章 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主要内容

六、分析框架

第二章 家庭农场运营模式分析

一、分散农业经营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二、分散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方向——家庭农场经营方式

三、中国现有家庭农场发展模式的对比研究

四、现有发展模式的局限性

第三章 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探索

一、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的设想

二、三方合作模式的优势

三、家庭农场三方合作经营模式的制度前提

第四章 河南省平顶山市某家庭农场案例分析

一、基本现状

二、案例家庭农场基于三方合作模式的实践成果

三、推行三方合作模式中产生的问题

四、三方合作模式相关示范家庭农场研究

五、分析结论

第五章 完善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的思路与方向

一、我国三方合作模式发展家庭农场的障碍

二、完善三方合作模式的制度举措

第六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A 家庭农场调查问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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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以小规模承包农业生产土地的方式,已经阻碍到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产品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中国当今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一体系下,需要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进行规范化流转,进而形成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的农业经营方式,而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发展我国家庭农场的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在家庭农场合作经营模式的相关研究文献方面,一些学者提出了家庭农场资金协作模式的观点,即通过政策和相关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到家庭农场的建设、生产经营当中,形成一种公司制的家庭农场。但是,由于我国家庭农场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的背景下,公司制家庭农场的建设推广性仍有待商榷。
  而本文通过对现有农业经营方式的特点、问题及产生原因的分析,认为中国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未来农业经营方式的要求,而纵观中国现有的一些家庭农场发展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由于各自的局限性,使这些发展模式不能得到有效推广和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总结出以家庭农场方、土地租出方和集体为主体的三方合作模式,即通过农业生产用地的所有方——集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保障性措施,例如规范土地流转的转让和时间,而承包土地的农民在此框架下与家庭农场经营方签订保障性合约,从而达到保障各方权利并明确相关责任的目的,从而避免由于相关责任不明造成纠纷,进而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稳定性。同时,由于三方合作模式的主体(集体、农场经营方、土地租出农户)在中国存在的普遍性,三方合作模式有更好的适应性和推广意义。
  在调研案例中,该家庭农场通过三方合作模式,将集体、农场经营方和农户的权利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包括土地的范围、租用期限等,既能避免相关纠纷的发生,又通过“固定租金+分红”的方式,提高土地租出农户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维持家庭农场持续经营的稳定性,而且可以有效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
  由于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生产土地如何从原有土地承包农户手中,合理合规地流转到家庭农场经营方,成为发展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的前提。另外,由于相关政策措施和社会服务水平不到位,发展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必然会面临一些新问题,比如权利责任的划分、建设资金、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以及家庭农场经营方面所要面对的市场风险等,都是发展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通过相关的政策措施、科学技术和社会化服务手段的发展完善,首先确保农业生产土地的顺利流转,进而通过相关的政策支持、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加配套设施等手段,完善中国家庭农场三方合作模式的相关制度创新,进而推动中国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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