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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未保留终板的单节段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术的短期疗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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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

材料与方法

设计

单位

对象

手术方法

术后随访

主要观察指标

统计学分析

结果

附图

附表

讨论

1 未保留终板的手术方式对临床疗效的影响

2 两种手术方式对手术节段融合率的影响

3 两种手术方式对颈椎生理曲度及融合节段高度的影响

结论

参考文献

综述 颈椎生物力学及前路内固定方法的进展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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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比较颈椎单节段减压椎间融合术保留终板与否在融合节段高度变化、曲度改善、椎间融合率及神经功能改善等方面的差异。探讨保留与未保留终板的单节段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术,在椎间高度、颈椎曲度、融合效果及神经恢复等方面的疗效。
   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3月~2012年3月手术治疗的单节段脊髓型或神经根型颈椎病共计85例,其中行保留椎体终板的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术者40例,A组,脊髓型23例(A1组),神经根型颈椎病17例(A2组);行未保留椎体终板的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术者45例,B组,其中脊髓型24例(B1组),神经根型21例(B2组)。所有患者随访6个月至1年(平均8.5个月)。术前、术后即刻,术后3个月、6个月及1年摄颈椎正侧位X线片,对比分析术后骨性融合、融合节段椎间高度的变化、融合节段生理曲度的改变情况及症状缓解等情况。
   结果:术后6个月及12个月均得到全部随访。A1组患者的平均JOA评分从术前的9.12±2.52分变为末次随访时的12.31±2.34分,平均神经功能改善率为(40.68±27.31)%;B1组患者术前JOA评分9.03±2.71分,术后末次随访13.87±2.26分,平均神经功能改善率为(60.23±24.45)%。两者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VAS评分改善情况:A2组:(6.54±1.12)分;B2组:(6.61±0.97)分,两者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植骨融合率:3个月时A组患者31例达骨性融合,融合率77.50%。B组患者43例达骨性融合,融合率95.56%(P<0.05)。6个月时两组患者均达骨性融合。融合节段曲度变化:两组患者的融合节段曲度均较术前明显增加,A组为(2.62±4.25)°, B组为(3.11±5.24)°,两者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融合节段高度变化:A组术后增加(1.36±0.57) mm,B组术后增加(1.64±071)mm(P>0.05)。
   结论:脊髓型颈椎病患者采用不保留终板的颈前路融合术,更有利于术中的充分减压,术后症状缓解更明显。神经根型颈椎病患者采用保留与不保留终板的手术,均可达到有效减压的效果。未保留终板的手术,也可维持较理想的椎间高度和颈椎曲度,且短期植骨融合效果较好。本次研究的时间较短,病例采集不够系统,在术后颈椎生理曲度、融合节节段高度等其他反面的改变情况有待于长期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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