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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及乡土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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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区域流通货币是一种代用货币或货币符号。其发行主体或为钱铺、钱庄、商号、工矿企业等商业部门,或为县级地方基层政权,或为社会团体等准权力部门;其流通范围一般限于一县之境,而且仅能部分地履行货币职能。小区域流通货币是在中国封建自然经济向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演变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货币现象,反映了从封建国家货币制度衰亡到资本主义中央银行体系建立之前的过渡性特征。
   民国小区域流通货币的职能因其发行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基层政权所发行之纸币在当地等同于法币,而商业部门所发行的商业票券则仅用于市场找零或工商业者之间的业务往来及票据清算,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货币。不同政府部门所发行之政府票券的性质迥然不同。地方政府货币的垂直发行和商业票券的横向流通,导致了事实上的两个货币系列,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民国时期的乡土币制体系。这一现象,既与当时的军阀割据和地方财权独立直接相关,也与当时的乡村自治运动等密切关联。
   小区域流通货币的不平衡性既是货币实物化的表现,也是近代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反映。其发行和使用状况,既有南北之别,也有城乡之异,更有发达与欠发达地域间的不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方与南方农村钱票的流通差异,是南北差异的最好例证,而城乡之间的差异,则反映了日益突出的城乡经济二元化倾向。乡村在金融机构、货币供需、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与城市的较大差距,决定了其独特货币体系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民国乡土币制,是在国家基本货币制度之下存在的相对独立的乡村纸币制度。首先,民国时期的乡村手工业因受洋货冲击而日益衰退,农民收入则因农村经济凋敝而急剧下降。由于无法得到国家银行的供给,小面额辅币券不得不依赖身处底层市场的商业主体来提供。其次,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由于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乡村贫、弱问题并未解决,农民负担有增无减,士绅则由过去的乡村维护者变成了上层政策的执行者。在此过程中,乡村钱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再次,国家货币制度不健全是乡土币制存在的币制基础。虽然民国小区域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是一个现实存在,但货币发行的集中和统一是货币管理制度化的必然趋势。民国国家银行虽然垄断了货币发行权,但因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并未形成,统一国币的流通也就无法实现。
   民国币制体系具有二维结构特征,即各级政府以财政为目的所创立的法定货币体系与商业机构以金融为目的所运行的非法定的媒介货币体系二者的共生并存。前者兼顾官僚资本企业的利益;后者反映了民族资本家和中小商人集团的利益诉求。在两者的对峙和博弈中,后者有逐步被压缩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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