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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风诗与商周礼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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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地风诗包括邶风、鄘风、卫风,共39首,是《诗经·国风》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者尽言卫事,本为一体。
   卫地风诗产生的地域,在商代为朝歌及其附近区域,在周代为卫国及其属国境内,在今天大致处于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地区。卫地风诗产生的时代,商灭而周继之。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云:“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朝代之更替不过十数载,文化之变革动辄上百年。
   卫地因为殷民聚集,商文化遗存,在周礼勃兴的时代独具一种二元文化色彩。“文变染乎世情”,这种商周二元文化印记也深深地烙在卫地风诗上。
   一方面,卫地风诗携带商代特有的文化因子,好巫淫祀,以桑林为核心;被斥淫乱,实则收继婚俗;好色逸酒,女子地位甚高。另一方面,卫地风诗又具备周代典型的礼仪标准,同姓不婚,诸侯政治联姻;媵嫁婚制,血脉充分融合;婚姻六礼,规范嫁娶程序。
   然而,这两种文化对卫地风诗的影响并不是判然分明的,不同文化已经交融到了诗篇背后的历史故事里。所以,不能简单地标举某篇反映商俗,某篇反映周礼。仅从表面来看,卫地风诗婚恋题材较多,尤其以婚姻主题更为突出。
   卫地风诗是商周两代文化变革之际独特的文学表现,挖掘其丰富内涵对先秦文学乃至文化的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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