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第1章 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制度概述
1.1 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含义以及与普通证人的不同
1.1.1 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含义
1.1.2 民警证人与普通证人的区别
1.2 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必要性
1.2.1 有助于对非法证据的排除
1.2.2 有助于保障质证制度
1.2.3 有助于遏制非法取证
1.2.4 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1.3 国外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特点
1.3.1 英美法系国家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1.3.2 大陆法系国家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第2章 我国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现状及障碍因素
2.1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2.1.1 解读刑诉法相关规定
2.1.2 对公、检、法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2.2 我国司法实践现状
2.3 民警在作证过程中的身份界定
2.3.1 民警证人身份的确立
2.3.2 民警证人作证的范围
2.4 我国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障碍因素
2.4.1 立法存在的缺陷
2.4.2 刑事诉讼模式的影响
2.4.3 检警分离模式所造成的影响
2.4.4 民警自身的思想障碍
2.4.5 民警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影响
第3章 完善我国民警出庭作证制度以及保障机制的构想
3.1 明确启动程序
3.2 合理划分作证范围
3.3 确立例外情形
3.4 完善操作程序
3.5 明确证明标准
3.5.1 证明的程度
3.5.2 直接言辞的作用
3.6 明确民警到庭陈述和证明的相关后果
3.6.1 民警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3.6.2 民警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3.7 进一步改善警检、警法关系
3.8 关于作证策略的一些探究
3.8.1 技巧和原则
3.8.2 强调几点细节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