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1章 我国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立法演进及基本特点
1.1 我国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立法演进
1.1.1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施行前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
1.1.2 1979年《刑法》施行至1997年《刑法》施行前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
1.1.3 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
1.2 我国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基本特点
1.2.1 受贿数额是受贿罪处罚的必要条件
1.2.2 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依附于贪污罪
1.2.3 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由一元标准转化为二元标准
第2章 我国现行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存在的问题
2.1 与贪污罪共用一个定罪处罚标准存在的问题
2.1.1 难以反映受贿罪不同于贪污罪的罪质
2.1.2 难以突显受贿罪处罚中情节的作用
2.1.3 难以正确认识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
2.1.4 不能充分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2.1.5 加大了犯罪侦查的难度
2.2 “以数额为基础”的定罪处罚标准存在的问题
2.2.1 无法全面反映受贿罪的危害结果
2.2.2 用非财产性利益进行贿赂的情形得不到规制
2.2.3 无法准确把握数额与其他情节的关系
2.3 刑法目的实现方面存在的问题
2.3.1 影响刑法目的的实现
2.3.2 影响刑法严惩腐败目标的实现
2.4 刑罚目的与功能实现方面存在的问题
2.4.1 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2.4.2 不利于刑罚教育功能的发挥
第3章 我国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之完善
3.1 理论界关于修改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争议及评介
3.1.1 当前关于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之不同观点
3.1.2 对各种观点的评介
3.2 域外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考察
3.2.1 英美法系国家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
3.2.2 大陆法系国家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
3.2.3 对域外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的分析
3.3 受贿罪定罪处罚标准之重构
3.3.1 扩大受贿对象的范围
3.3.2 设立独立的定罪处罚标准和法定刑
3.3.3 “数额与情节并重”的二元弹性定罪处罚标准之完善
3.3.4 受贿罪数额标准的设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