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第1章 法官员额制改革概述
1.1 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1.1.1 法官员额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
1.1.2 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1.3 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前提
1.2 法官员额制度之比较
1.3 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本状况
第2章 邯郸市L县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实践及问题
2.1 对L县法院2014年至2018年法院管理相关数据的分析
2.1.1 法官人均受案数、人均结案数、人均结案率
2.1.2 案件数与编制内一线办案法官、员额内法官比例分析
2.1.3 首次员额法官的确定——“老人老办法”与“新人新办法”的协调
2.2 邯郸市L县法院实施法官员额制的基本实践
2.2.1 制定改革推进方案
2.2.2 员额内法官的选任
2.2.3 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
2.2.4 员额法官的薪酬保障机制
2.3 邯郸市L县法院实行法官员额制所存在的问题
2.3.1 一线审判力量被削弱,审判效率有所降低
2.3.2 审判权运行机制及配套制度尚未落实到位
2.4 法官员额制所存在的隐忧
2.4.1 司法人员的责任制与员额制的衔接不够
2.4.2 员额法官比例设置缺乏科学有效的依据
2.4.3 法官选任机制存在隐忧
第3章 充实和完善司法实践中员额法官制度
3.1 以待办案件量为基石,明确员额法官基数
3.2 员额法官任免程序的完善
3.3 配套性的改革应加快推进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