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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犬儒主义与父母对青少年暴力的评定》的汉译及翻译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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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 语 原 文

2. 中 文 译 文

3. 翻 译 报 告

3.1 翻译任务描述

3.1.1 文本选择

3.1.2项目背景与意义

3.1.3翻译项目目的

3.1.4翻译项目过程

3.2 理论框架

3.2.1文本类型翻译论

3.2.2 翻译目的论

3.3案例分析

3.3.1忠实原则

3.3.2连贯原则

3.4 翻译实践总结

3.4.1成果

3.4.2仍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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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作者在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 Reiss)的文本类型翻译论和汉斯·J.弗米尔(Hans J. 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的指导下对“Legal Cynicism and Parental Appraisals of Adolescent Violence”进行的汉译。原文由新墨西哥大学社会部助理教授布莱恩·索列尔(Brian Soller),奥布蕾·杰克逊(Aubrey L. Jackson)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社会部教授克里斯托弗·布朗宁(Christopher R. Browning)撰写,并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代表犯罪、司法研究中心(ISTD)出版,在2014年刊载于《犯罪学期刊》上。原文主要用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和统计模型的结果论证了社区居民对法律犬儒主义的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区内父母评定青少年暴力的结果。本报告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翻译项目介绍、翻译项目过程、翻译理论与翻译策略研究和翻译实践总结。其中,案例分析充分体现了译者的翻译思路和在翻译目的论忠实原则和连贯原则的指导下采用的翻译策略,是本文的重中之重。最后,通过此次翻译实践,作者体会到一名译者既要具备读者意识,掌握各种翻译理论、翻译技能,更要理解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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