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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村”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主体间互动关系研究——以R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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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项目进村正成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要来源,是国家从上自下的资源传递模式,也是讨论村治所绕不开的制度背景。本文从乡村各社会主体间的亲缘和拟亲缘关系出发,重点讨论了不同的社会主体如何通过关系运作俘获项目资源,这些资源又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哪些变化,从而厘清资源分配与传递间复杂的关系运作,这些运作如何将村治拖入困境。
  村庄内部各社会主体的权力地位、获取资源的能力是不同的,而以往的研究将村庄假设成一个整体,这显然不利于对村治的研究。所以本研究从具体村庄内各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网络出发,从更微观的角度考察他们之间不同的权力利益关系,并通过一些项目案例将其呈现出来。这里所指的社会治理主体,在村域范围内,主要包括政府、村两委等集体组织,其他村治精英和普通农户。其中,村治精英包括村干部、经济精英、“上访精英”和由传统权威组成的社会精英。从调查情况看,经济精英获取了大部分的项目资源,文中称其为精英俘获。精英俘获的实质是精英依靠自身的关系网络挤占了其他普通农户的资源份额,这与项目设计时的“钓鱼”和权力上移分不开的,上级政府通过“配套资金”等要求企图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本身的资源,在农村资源匮乏的情况下,为争取项目所带来的利益,促使村治精英综合运用多种策略、调动多种关系网络资源完成项目,减少项目执行成本。项目资源不可避免的向精英、重点村寨倾斜,使得项目监督的主体出现消极工作与积极共谋并存的行为特点,使项目运行发生一些目标替代与偏移的现象,也使项目不同程度的呈现出公共性资源去公共化运作的特征。
  项目运作的核心是项目之利,这使得乡村社会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以项目为契机的关系强度加强,不论是交往频率还是互惠程度都有所提高;二是亲缘关系与正式制度权力关系发生互构,二者存在关联性;三是情感性关系与工具性关系的杂糅,社会主体间的交往带有明显的利益动机,也即是工具性,但这种工具性往往是隐藏在情感性关系的表象之下的。论文通过对具体项目的分析,发现村治主体将关系运作运用在项目制的运作之中,使项目在申请、实施、评估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关系运作。
  基于上面的分析,虽然“项目进村”带着国家对创新社会治理的美好愿景,是国家企图将基层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完成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创新的尝试,但实际情况是基层政府以对上级政府负责为主要工作内容,出现用关系运作消解正式权力关系的局面。但总体而言,“项目进村”对乡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对乡村社会关系和治理规则的嬗变都是有一定的驱动的,制度的创新正影响着村庄内的人们的权利意识的崛起和话语规则的嬗变。新时期的乡村社会治理必将越来越符合公众期待,在此过程中,为迈向新型的乡村社会治理,就必须重构相关的监督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同时加强农民的主体性,实现多元主体的均衡发展;结合对村庄内社会组织的培育,使得村落共同体得以实现。将个体化的农民整合起来,给予他们表达利益诉求的正式渠道和机会,使村庄内的社会治理得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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