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我国现有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体系评析
(一)撤销裁决的局限性
(二)侵权之诉的的局限性
(三)再审程序的局限性
(四)执行救济的局限性
二、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法理剖析
(一)仲裁裁决既判力扩张可能侵害案外人合法权利
(二)生效裁决的反射效力可能不利地及于案外人
(三)仲裁制度的封闭性限制了案外人的权利救济
(四)程序正义原理要求保障案外人进行权利救济
(五)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弊大于利
三、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之域外经验
(一)案外人取消仲裁裁决之诉
(二)仲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三)国外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程序的比较与评议
四、完善我国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
(一)明确我国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性质与目标
(二)我国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模式选择
(三)构建我国案外人仲裁撤销之诉制度
(四)仲裁裁决执行中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完善
(五)案外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与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协调与配合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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