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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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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调研的目的与意义

(二)调研对象与方法

1.调研对象

2.调研方法

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及特点

(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

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受理家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结案方式

5.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状况

6.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成因调查情况

7.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心理测评情况

(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点

1.离婚案件中法院注重对家事纠纷成因的调查

2.未成年人意见独立表达机制已具初形

3.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

4.弱化家事审判对抗重视调解制度

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原则指导

(二)未成年人意见独立表达机制有待完善

(三)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工作未能发挥实质作用

(四)对未成年人心理保护仍需加强

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改进建议

(一)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二)完善未成年人意见独立表达机制

1.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应考虑意思能力要素

2.扩展询问未成年人意见事项的范围

3.赋予未成年人意见相应的法律效力

(三)完善家事调解调查制度

1.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

2.设立家事调查员制度

(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

1.全面实现未成年人心理保护

2.培养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

3.实行父母教育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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