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美国《信息自由法》中商业秘密免除公开条款
(一)立法背景
(二)商业秘密免除公开条款的演进
二、美国《信息自由法》中商业秘密的含义和范围
(一)贸易秘密的含义和范围
(二)商业或金融信息的含义和范围
1.特权性信息
2.机密性信息
3.从个人获取的信息
4.金融信息
三、美国《信息自由法》中商业信息“秘密”衡量标准
(一)妨碍政府未来获取必要信息的能力
(二)严重损害信息提供者的竞争地位
1.损害的判定标准
2.自愿提交
3.要求提交
4.竞争性损害的证明
四、商业秘密免除公开的司法审查方法
(一)证明责任
(二)沃恩索引
(三)秘密审查
(四)详尽的宣誓书
(五)可公开部分的分割
(六)申请者的动机
(七)辩护性陈述
五、美国商业秘密信息司法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一)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的发展
(二)我国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审理
1.受案范围
2.举证责任
3.审理方式
4.反向诉讼裁判的规定
(三)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缺陷
1.立法缺乏科学的指导思想
2.立法过于分散,立法水平参差不齐
3.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主体不一致
(四)美国商业秘密司法审查对我国商业秘密司法审查的几点启示
1.准确定义商业秘密
2.明确商业秘密权利的法律属性,将商业秘密权利纳入知识产权范畴
3.完善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救济
4.增加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弹性条款
5.提高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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