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城市机动车限行及其补偿制度实施现状
1.1现有城市机动车限行制度
1.1.1北京市机动车限行措施
1.1.2国内各直辖市与省会城市机动车限行措施统计
1.2城市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分类
1.2.1按限行时间划分
1.2.2依照限行对象进行分类
1.2.3以限行范围为标准进行归类
1.2.4根据限行的目的区分
1.2.5按限行措施的种类划分
1.3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措施的统计
第二章城市机动车限行与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城市机动车限行的法律属性不明确
2.2是否有必要对机动车限行措施造成的利益影响进行补偿
2.3现有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制度不健全
2.3.1行政补偿制度的法律缺位
2.3.2现有的补偿方式较为单一
2.3.3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措施未制度化
2.3.4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措施无针对性
2.3.5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制度的程序不健全
第三章限制城市机动车行驶行为法律属性的解析
3.1理论界的分歧与评述
3.1.1学界现有观点
3.1.2对上述观点的评价与分析
3.2城市机动车限行制度的合法性
3.2.1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分析
3.2.2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的分析
3.3公物理论对公物管理措施的理论支撑
第四章建立城市机动车限行行政补偿制度的必要性
4.1从行政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视角的观察
4.1.1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内容
4.1.2信赖利益保护的方法
4.1.3城市机动车限行补偿问题中信赖保护的分析
4.2从行政法比例原则角度的解读
4.2.1比例原则的内容
4.2.2城市机动车限行制度中的比例原则考量
4.3从行政补偿理论视角的分析
4.3.1行政补偿的构成要件
4.3.2依行政补偿构成要件判断各种限行措施是否需要补偿
第五章城市机动车限行行政补偿制度的完善
5.1确保机动车主的正当合法权益
5.1.1保障车主的道路通行权
5.1.2限行措施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5.1.3限行措施与补偿手段同时颁布
5.2车船使用税的减免
5.3公共交通设施乘坐费用的优惠
5.4更换新能源汽车时享受更丰厚的补贴政策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