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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住宅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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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引言

第一章 解决住宅小区公用设施致害纠纷的法律障碍分析

第一节 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产权难确定

第二节 小区公用设施产权和管理职权混乱

第三节 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难以理清

第四节 法律对受害人的维权方式规定模糊

第二章 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的法律归属及致害的归责原则分析

第一节 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的范围界定

第二节 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的的法律归属

第三节 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分析

第三章 住宅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的潜在责任主体分析

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 开发商

第三节 业主

第四节 特殊侵权类型的潜在主体探讨

第四章 明晰小区公用设施致害侵权主体的法律建议

第一节 明确小区公用设施的产权制度

第二节 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诉讼地位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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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管理是我国一项正在蓬勃发展的行业,逐渐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由于立法、人们管理和认识水平的差异等原因引发的问题不少,特别是小区公用设施导致的损害日益增多,这些矛盾纠纷目前很难解决,主要原因是我国立法规定不明确、地方立法不统一和司法实践不同的判决所导致。如何界定小区公用设施的产权、如何确认侵权主体、采取何种法律救济措施能更加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本文写作的目的。
   本文从现实案例出发,立足我国立法,结合各地方的相关规定和作法,试图对住宅小区、小区公用设施、小区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进行界定,对小区公用设施致害的责任主体和在实践中存在连带责任的侵权主体进行探讨,希望能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法律建议,为我国小区公用设施致害的侵权责任主体问题得到解决而努力。
   全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论述了住宅小区公用设施致害纠纷的法律障碍。物业管理中小区公用设施致害的纠纷难解决,原因很多,主要是小区公用设施的产权难确定、所有权和管理权产生混乱、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无法理清、业主维权方式法律规定模糊等。本文对这些社会原因进行了深层分析。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小区公用设施的范围、法律归属,还有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和抗辩事由。小区公用设施的范围和法律归属存在很大争议,本章力图对理论界和实践界中争议的焦点归类和剖析,对小区公用设施的范围和法律归属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存在争议,本章主要阐述了法学界中的不同观点,博采众长,对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了选择。
   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小区公用设施致人损害的潜在责任主体。小区公用设施致害行为主体有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他们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是本章的主要内容。本章也探讨了小区公用设施承包他人经营致害的特殊侵权责任主体问题,例举社会实践中出现的两种侵权类型,分析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以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章主要提出了明晰小区公用设施致害侵权主体的法律建议。本章认为要真正维护受害人特别是业主受公用设施致害的权益,首先是要建立小区公用设施的产权制度,其次是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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