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主要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互联网约车平台概述
2.1 互联网约车平台的定义
2.2 互联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模式分析
2.2.1 四种运营模式
2.2.2 运营模式类型化分析
2.3 互联网约车平台的法律性质
2.3.1 关于互联网约车平台性质的几种观点
2.3.2 互联网约车平台主体地位的探析
3 域外互联网约车平台的法律规制
3.1 国外对互联网约车平台的不同监管制度
3.1.1 对互联网约车平台进行严格管控
3.1.2 支持互联网约车平台的发展并适度监管
3.2 域外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4 我国对互联网约车平台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对互联网约车平台的监管现状
4.1.1 赋予平台以合法性并将价格、数量交给市场
4.1.2 严格限制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
4.2 我国对互联网约车平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4.2.1 我国对私家车进入运营态度过于强硬
4.2.2 缺乏对“互联网+”的特点考量
4.2.3 对安全行车的规制不完善
5 我国互联网约车平台法律规制的完善
5.1 出台行政法规规范互联网约车平台的发展
5.1.1 制定《互联网约车平台管理条例》将现有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
5.1.2 赋予互联网约车平台以新的主体类型
5.1.3 进一步放宽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
5.2 通过解释法律确定互联网约车平台的法律责任
5.2.1 互联网约车平台仅在专车模式下承担违约责任
5.2.2 民事侵权时平台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5.2.3 刑事犯罪下平台应承担民事补充责任
5.3 监管主体协助互联网约车平台履行管理责任
5.3.1 在线下审查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
5.3.2 推出简化模式方便老年人使用
5.3.3 对无端加价、侵害乘客的司机应予惩戒
5.3.4 在行车过程中应关闭接单功能
5.3.5 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