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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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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文献综述

1.2.2国外文献综述

1.3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3.1研究方法

1.3.2创新之处

2我国增值税的抵扣现状

2.1企业减负效果未能实现全覆盖

2.2多档税率频繁调整令抵扣难度增大

2.3纳税人分类管理影响抵扣链条的完整

2.4剩余可抵扣进项税额未获退还或抵销

3.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存在的问题

3.1多档税率设计有碍税收公平

3.2纳税人分类不合理

3.3增值税优惠措施繁杂

3.4剩余可抵扣税额退抵机制缺失

4域外增值税抵扣制度的经验借鉴

4.1 域外增值税抵扣制度设计经验

4.1.1税率结构优化

4.1.2增值税纳税人制度规范

4.1.3增值税优惠项目合理设置

4.1.4可抵扣税款处理方式灵活多样

4.2对我国的启示

5完善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具体建议

5.1落实税收法定:以财税法治作为制度运行保障

5.2体现税收公平:课税要素的设计应充分实现分配正义

5.2.1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

5.2.2完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换制度

5.2.3规范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项目

5.2.4确立可抵扣税额退抵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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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改增”实现了我国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全覆盖,但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制度仍缺乏科学化、法制化的设计。为了完善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制度,在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增值税的抵扣现状和制度的不足,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些许建议。 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完善应遵循税收法定原则,提升立法层次,即课税要素的确定和调整应依据法律进行,以符合法的权威性、正义性和稳定性;课税要素的具体设计应体现税收公平的核心价值,实现增值税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即优化税率结构,降低标准税率和简并税率档次;健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换制度,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换的积极性;规范税收轻免课措施,坚持法律保留原则,明确规定税收优惠项目;建立剩余可抵扣税额退抵机制,并明确规定纳税人“抵扣权”,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剩余可抵扣税额的退还或抵销,以真正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国家财政权和国民财产权的均衡,维护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 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我国应在现行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基础上兴利除弊,建立新时代下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增值税抵扣制度。

著录项

  • 作者

    莫鹭瑶;

  •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

  • 授予单位 暨南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方赛迎;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财政、国家财政;
  • 关键词

    增值税; 抵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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