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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增值税制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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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关于完善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文献综述

2.关于完善增值税征收措施的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二、我国增值税制的实践基础

(一)我国增值税立法的沿革

1.我国增值税的立法历程

2.我国生产型增值税制的实施

3.我国消费型增值税制的试点

4.我国消费型增值税制的确立

(二)我国增值税的立法缺陷

1.我国增值税的立法层次较低

2.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形成

3.增值税的实体制度尚不完善

4.增值税法的程序制度也不完善

三、我国增值税立法的理论基础

(一)我国增值税立法的理论依据

1.税收法定主义的本质要求

2.税收法定主义的形式要求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指导意义

1.为国家征收增值税的合法性奠定基础

2.限制增值税征税权利的不当使用

3.增强增值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4.保护纳税人权利

四、国外增值税立法现状及经验借鉴

(一)国外增值税立法现状概述

1.法国增值税法的现状概述

2.德国增值税法的现状概述

3.英国增值税法的现状概述

4.越南增值税法的现状概述

(二)国外增值税立法的经验借鉴

1.制定立法层次较高的《增值税法》

2.增值税征税范围比较广泛

五、完善我国增值税法的几点设想

(一)税收法定主义宪法化

1.税收法定主义宪法化的客观依据

2.税收法定主义宪法化的模式设计

(二)完善增值税的立法

1.提升增值税的立法层次

2.改善增值税的立法技术

(三)完善增值税法的实体制度

1.完善增值税法的征税范围

2.完善增值税法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四)完善增值税法的程序制度

1.建立增值税税收征管的新模式

2.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加强增值税的税收征管

3.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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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法是指调整征纳双方在征收与缴纳增值税过程中形成的征纳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紧扣、税负公平”的优点,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所采用的税种。我国于1979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实行增值税制的试点研究,并于1984年将其确立为我国的税种之一。目前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和第一大税种。
   由于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未制定《增值税法》,现行增值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国务院以及国务院的下属机构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增值税立法层次的状况,不仅与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相悖,而且阻碍了增值税优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进一步发挥。所以本文选取完善增值税制问题进行研究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
   本文对增值税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从国内增值税制运行实际状况和借鉴国外经验的角度,对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全面审视,在全面了解我国增值税立法进程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现行增值税立法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增值税制度的角度考虑,提出完善增值税法律制度的相关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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