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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保护的陷阱证据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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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计算机软件及侵权现状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二)计算机软件侵权现状分析

1.计算机软件自身的因素

2.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的因素

3.计算机软件侵权成本因素

二、民事陷阱证据

(一)民事陷阱证据概述

(二)民事陷阱证据在软件侵权案件中的应用

1.案例: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诉高术天力等公司一案

2.案例简析

三、陷阱证据可采性分析及认定标准

(一)陷阱证据可采性分析

1.实体权利与程序利益

2.公平与效率

3.陷阱证据与诚信原则

4.个人利益与公共秩序

5.陷阱证据与当事人主义

(二)民事陷阱证据的认定标准

1.英美法系国家陷阱证据等非法证据认定标准

2.大陆法系国家陷阱证据等非法证据认定标准

3.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陷阱证据的认定标准

四、我国民事陷阱证据制度完善

(一)我国民事陷阱证据制度的缺陷

1.排除范围过于宽泛

2.没有规定排出的例外规则

(二)民事陷阱证据在软件侵权中的完善对策

1.举证阶段

2.取证阶段

3.认证阶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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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计算机软件侵权问题日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法学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加以分析论证,诸如从著作权保护和专利权的角度等,但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机软件合法权益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计算机软件特点的复杂性导致权利人取证困难所致。现实诸多案例中计算机软件侵权取证的主要方式为陷阱取证方式,但对于这一方式的合法性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本文主要通过对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的深入分析,探讨陷阱取证的可采性问题。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计算机软件特点,根据其独有的特点分析软件侵权现象泛滥的原因。结合计算机软件侵权现状得出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机软件保护不力的最主要原因即举证困难。
   第二部分,通过与刑事诉讼中诱惑证据的简要对比,引出民事陷阱取证的概念。着重介绍了2001年9月发生的北大方正公司诉高术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一案,针对一审、二审及再审判决存在较大的区别,分析了各审法院裁判的合理性。
   第三部分,在法理层面上,分析了作为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陷阱取证的可采性问题,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陷阱证据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认定标准的对比,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总结出目前司法领域对这一问题的认定标准。
   第四部分,从制度层面上剖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在陷阱证据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并且在现有的立法体制下,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陷阱证据问题分别从举证、取证、认证角度提出了若干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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