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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期台湾雾峰林家与官府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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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雾峰林家的兴起(1746-1854)

第一节林石的拓荒

第二节林家第三四代的经营

第二章林家与官府关系的融洽期(1854-1862)

第一节从囚犯到将军

第二节叱咤闽浙的林文察

第三章林家与官府关系的紧张期(1862-1864)

第一节林文察与戴潮春起义

第二节林文察被迫内渡与殉职漳州

第三节林文察和上升时期的雾峰林家

第四章林家与官府关系的恶化期(1864-1871)

第一节民人控林案

第二节林文明案

第五章林家与官府关系的调整期(1871-1882)

第一节不屈不挠的四次京控

第二节林文明案及京控案之性质

第六章林家与官府关系的巩固期(1882-1895)

第一节林家的重振

第二节雾峰林家的家族史所反映的历史大势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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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雾峰林家是清代、特别是清代后期台湾的重要家族之一,有“台湾第二家”之称。雾峰林家的发展轨迹与台湾社会从武到文、从移垦到定居的转型几乎是同步的。 1746至1854年,雾峰林家开始在台湾中部崭露头角。从渡台拓荒的林石到戮力经营商业的林甲寅,经过三四代的努力,雾峰林家在台湾中部站稳了脚跟,并初步与官府发生了联系,以土豪的身份影响着家乡。 1854至1862年是林家与官府关系的融洽期。林文察因为协助官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而发迹,林家族人通过军功和捐纳等途径进入官场,并跟官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家乡,则开始依靠官绅身份扩张政治和经济势力。 1862至1864年是林家与官府关系的紧张期。在镇压戴潮春起义的过程中,雾峰林家迅速从一个普通地方豪族成为中部第一大家族,他们在扩张财势和政治权力的时候,不能适可而止,造成一族独大之势,触及了官府要害,破坏了皇权、官权、绅权之间的平衡,遭到了族敌和官府的嫉视。 1864至1871年是林家与官府关系的恶化期。为了打击逐渐坐大的林家,官府利用民人,制造了一连串的控林案和林文明案。林家与官府关系急剧恶化,林家几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1871至1882年是林家与官府关系的调整期。在林文明案中,林家认识到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危险性,乃采用京控的途径伸冤,但始终没有效果,林家乃意识到与官府妥协的重要性,愿意结案,官府不予进一步追究,林文明案遂不了了之。 1882至1895年是林家与官府关系的巩固期。为了重振家族,在中法战争时期和建省初期,以林朝栋为首的下厝和林文钦为首的顶厝积极为官府效力,极力重塑与官府的良好关系。林文钦中举是林家家族气质由武质渐趋文质的契机,在这一时期,林家获得了官府的信任,蜕变成为标准的士绅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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