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研究——以我国行政立法为视角
【6h】

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研究——以我国行政立法为视角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1引 言

2行政立法预测的理论分析

1.1行政立法预测的理论前提

1.1.1行政立法概念

1.1.2预测的概念

1.1.3立法预测、行政立法预测、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的概念

1.2立法预测的理论依据

1.2.1法社会学分析

1.2.2公共产品的供求理论

3建立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的可行性论证

3.1国外立法实践经验的借鉴——以美国为例

3.1.1行政立法预测的依据

3.1.2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3.1.3行政立法预测的组织管理

3.1.4行政立法预测的审查制度

3.1.5公众参与制度

3.2我国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的可行性论证

3.2.1必要性

3.2.2可行性

3.2.3有效性

3.2.4我国行政立法预测的法规与政策依据

4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预测机制

4.1行政立法预测机制宏观上的应然架构

4.1.1明确行政立法预测的目标与任务

4.1.2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行政立法预测体系

4.1.3确立行政立法预测基本原则

4.1.4完善行政立法预测的实施机制

4.1.5规范行政立法预测程序

4.2完善我国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的具体措施

4.2.1确定管理机构,建立审查制度

4.2.2建立立法成本——收益分析制度

4.2.3建立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

4.2.4建立行政立法责任制度

5行政立法预测的实例分析——火车票应否实行实名制

5.1问题的提出

5.2火车票实名制的成本——收益分析

5.2.1两个基本假设

5.2.2实行火车票实名制的成本分析

5.2.3火车票实名制的收益分析

5.3预测结论

6结论

致 谢

参考文献

附 录

展开▼

摘要

立法预测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在国外已纳入立法程序当中,并形成较为完善的立法预测机制,尤其是在正当性受到质疑的行政立法领域。在我国,理论上对行政立法预测早有关注,实践上也进行积极探索,但尚未形成完善的行政立法预测机制。
   拟在我国建立完善的行政立法预测机制,首要任务便是对立法预测做一详细且深入的理论分析并论证其现实可行性。本文第一部分就在界定行政立法、立法预测等概念的基础上分别从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角度阐释立法预测,为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从实践上论证在我国建立行政立法预测的可行性:一方面,在国外有美国完善的预测机制借鉴;另一方面,我国的行政立法现状具备了建立立法预测机制的种种条件。
   行政立法预测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宏观上的应然构建和微观上的具体措施两方面内容:宏观上包括明确基本任务与目标、确立行政立法预测基本原则、建立多层次、多类别的行政立法预测体系、完善行政立法预测实施机制、规范行政立法预测程序等方面内容;微观上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管理与审查、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后评估和行政立法责任工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