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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引 言
2 城市规划公共性及其治理的内涵阐释
2.1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内涵
2.2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含义
2.2.1 治理理论的起源及发展
2.2.2 公共治理的内涵阐释
2.2.3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
3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治理逻辑与价值诉求
3.1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治理逻辑
3.1.1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逻辑起点:公共领域中公共物品的供给
3.1.2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逻辑归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3.1.3 城市规划公共性的逻辑起点与归依的连接点:政府的公共职责履行
3.2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价值诉求
3.2.1 社会公平的实现
3.2.2 公共安全的保障
4 城市规划公共性实现的现实障碍及其成因
4.1 城市规划公共性实现的现实障碍
4.1.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化进程
4.1.2 城市规划中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表象而虚化
4.1.3 城市规划行政决策问责制缺位
4.2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存在障碍的原因
4.2.1 城市规划在理念上突出了工具理性,崇尚效率至上
4.2.2 城乡规划法的制度缺陷
4.2.3 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
5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经济法学解读
5.1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经济法属性
5.1.1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本位观
5.1.2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去行政化特征明显
5.2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起源:市场的缺陷与政府的有限性
5.2.1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经济向度诠释
5.2.2 市场的缺陷
5.2.3 政府的有限性
5.3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3.1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3.2 城市规划公共性回归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6 城市规划公共性治理的制度安排
6.1 城市规划理念回归公共性
6.2 赋予公众切实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2.1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6.2.2 扩展城市规划公共参与的途径
6.2.3 城市规划专业要求与民意表达矛盾的解决
6.3 强化城市规划行政问责制,推进责任政府建构
6.3.1 责任政府构建的理论基础
6.3.3 责任政府构建的微观进路
6.4 完善城市规划决策体制和规划内容
6.5 建立强大的公民社会,促进公共精神的形成
6.5.1 公民社会与公共精神的含义
6.5.2 构建公民社会,培育公共精神的途径
7 结 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