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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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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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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二)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本质

(四)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五)资产证券化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分析

(一)特殊目的载体概述

1.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性质

2.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作用

3.特殊目的载体与信托、基金及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关系

1.特殊目的载体与发起人的法律关系

2.特殊目的载体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3.特殊目的载体与证券商的法律关系

4.特殊目的载体与服务商的法律关系

5.特殊目的载体与资金保管机构的法律关系

6.特殊目的载体与信用增级机构的法律关系

7.特殊目的载体与信用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关系

(三)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组织形式

1.信托型特殊目的载体

2.公司型特殊目的载体

3.有限合伙型特殊目的载体

三、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隔离”机制

(一)特殊目的载体同发起人的“破产隔离”

(二)特殊目的载体自身的“破产隔离”

(三)特殊目的载体与设立人的“破产隔离”

(四)特殊目的载体与其他证券化主体的“破产隔离”

四、我国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构建

(一)我国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的选择

1.信托形式

2.公司形式

(二)我国特殊目的载体的立法设想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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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tization,ABS)是近30多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自20世纪60年代末在美国资本市场诞生以来,凭借其资产信用融资、结构融资和表外融资的优势,迅速在美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并在短时间内风靡世界各主要国家的资本市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学界和业界对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不懈的努力,但多数论著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的研究,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的论著还不多。本文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理论入手,围绕特殊目的载体SPV(Spedal Purpose Vehicle<'①>)在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探讨了其法律性质、法律作用和法律组织形式,分析了特殊目的载体的独特法律结构及运作机制,实现对投资和破产风险的有效隔离,保证资产证券化的规范运作,降低投资和交易风险。本文结合我国的法律环境,具体分析了我国设立公司和信托两种形式特殊目的载体的利弊,提出了有必要制定《资产证券化法》,以构建适格的特殊目的载体,从而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以达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目的。 论文共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交待了论文写作的缘由,指出资产证券化是现代金融市场上最精妙的创新之一,它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为流动性资产,创造新的投资机会,提高了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虽然我国已经进行了多次资产证券化的尝试,但还未得到蓬勃发展,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的欠缺与不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关于特殊目的载体的空白,法学界应进行必要的研究,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正文”部分分为四部分,依次对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关系、组织形式、风险隔离机制,以及我国特殊目的载体的选择和立法设想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 第一部分,从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入手,详细剖析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特征、法律本质和运作流程,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得出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完善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有利于化解银行不良资产、有利于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和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结论。 第二部分,围绕特殊目的载体在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对特殊目的载体进行系统的法律分析,阐述了特殊目的载体的概念、法律性质和法律作用,分析了特殊目的载体与发起人、投资者、证券商、服务机构和资金保管人、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等法律主体发生联系而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还介绍了特殊目的载体的三种基本组织形式:信托型特殊目的载体、公司型特殊目的载体和有限合伙型特殊目的载体及其利弊。 第三部分,通过对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的防范进行分析,阐述了特殊目的载体与发起人破产风险的隔离,与自身破产的隔离机制、与设立人及与其他当事人破产风险的隔离机制,并分析了特殊目的载体增强抵抗风险能力的措施,从而实现特殊目的载体对投资和风险的有效隔离,提高资产运营的安全性和效率,保证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的收益。 第四部分,是全文的重点。法律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定是设立特殊目的载体要考虑的首要因素,任何一个实体的设立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形式上的要求。该部分分析了我国设立信托形式和公司形式特殊目的载体的有利条件和法律障碍,并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应采用“双轨制”,在采用信托形式的同时采用公司形式。该部分还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提出了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的建议。 最后“结论”部分,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建议,希望能为正在探索中的我国资产证券化操作实施和相关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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