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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2007-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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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调查的目的及其意义

二、调查方法

(一) 案卷调查法

(二) 访谈法

三、调查结果

(一) 红花岗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基本情况

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呈下降趋势

2. 未成年被告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有所起伏

(二) 红花岗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 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点

2.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的特点

3. 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形式的特点:团伙性犯罪比例较高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探析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因素

1. 生理原因

2. 心理原因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1. 家庭教育方法的不当,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2. 父母忙于挣钱或娱乐,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

3. 父母外出务工,造成大量的留守人员7 处于无人管理或者疏于管理的状态

4. 读书无用论观点的兴起,造成大批未成年人辍学

(三) 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因素

1. 教育资源的相对集中,导致部分教师积极性不高

2. 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导致教学内容单一,不利于未成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家校管理脱节

(四)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

1. 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与控制不力

2. 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3. 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薄弱,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控制

五、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一)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

1. 改善家庭教育的方法

2. 提倡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

3. 提高家长职业技能

4. 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

(三) 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预防

1. 平衡教育资源、提高教师素质

2.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法制课程

3. 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实行定期家访制

(四)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预防

1.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控制

2. 优化社会环境

3. 改善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发挥其应有功效

(五) 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

1. 在司法理念上,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和刑事和解的刑事政策

2. 在司法制度方面,创建未成年被告人暂缓起诉制度、暂缓判决制度和前科绝对消灭制度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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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代各国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它与毒品、环境污染并称为世界的“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现状进行调查,归纳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探析其犯罪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对策,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以案卷调查、访谈的方式,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07—2010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及对策,以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本调查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约1.7万字。第一部分主要说明本次调查的目的及意义,即通过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07—2010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探析该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针对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第二部分介绍了本次调查所用的方法,即案卷调查法、访谈法。第三部分是对本次调查结果的阐述:红花岗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未成年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呈下降趋势、未成年被告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有所起伏;红花岗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以男性未成年人犯罪为主、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无业未成年被告人占整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低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率比较高、本区未成年人犯罪占绝对高的比重、有前科人员较少、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贪利性犯罪,“两抢一盗”尤为突出、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趋于暴力化、在组织形式上团伙性犯罪比例较高。第四部分是对本次调查结果的分析。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以及社会因素。其中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身体发育与心理发育不协调而产生的矛盾:过剩的精力与支配力缺乏之间的矛盾、好奇心与辨别是非能力差之间的矛盾、兴奋性高与控制力低之间的矛盾、性机能发育与缺乏道德观念之间的矛盾;同时心理发展自身因素也存在矛盾:认识和情感之间的矛盾、认识与行为之间的矛盾、独立意向与认知能力之间的矛盾;家庭因素包括: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父母忙于挣钱或娱乐,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父母外出务工,造成大量的留守人员处于无人管理或疏于管理的状态、读书无用论观点的兴起,造成大批未成年人辍学等四个方面;学校因素包括:教育资源的相对集中,导致部分教师积极性不高、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导致教学内容单一,不利于未成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家校管理脱节;社会因素包括: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与控制不力、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薄弱,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控制。以上各方面的作用,造就了未成年人犯罪。第五部分是在探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在未成年人自身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家庭方面包括:改善家庭教育方法、提倡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提高家长的职业技能、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在学校方面:平衡教育资源,提高教师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法制课程、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实行定期家访制;在社会方面: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控制、优化社会环境、改善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发挥其应有功效;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诸多方面的差别,建立一套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对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工作,它需要社会的各个阶层一起努力,共同编织一张网,过滤掉未成年人成长当中的不良因素,这样才能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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