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父亲绑架亲生儿子向妻子索要赎金的行为性质探讨
【6h】

父亲绑架亲生儿子向妻子索要赎金的行为性质探讨

代理获取

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由:洪明灯绑架亲生儿子案

二、案情介绍

三、案件分歧

(一) 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 构成绑架罪且既遂

(三) 构成绑架罪,但认定为绑架未遂

(四) 一些民众主张严厉惩治,但洪某家人希望能得到从轻 处理

四、焦点

(一) 父亲绑架儿子是否成立绑架罪

(二) 绑架未遂还是既遂

(三) 亲属间暴力性人身犯罪是否需要重罚

五、法理分析

(一) 亲生父亲抱走儿子向妻子索要赎金的行为构成何罪

1. 亲生父亲抱走儿子向妻子索要赎金构成绑架罪

2. 洪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 洪某的行为属于何种形态

1. 绑架罪既遂标准的认定

2. 笔者赞同“勒索行为完成说”

(三) 亲属间侵犯人身的暴力性犯罪是否该重罚

1. 是否重罚以具体案情为据

2. 不起诉决定彰显人性关怀价值

3. 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4. 酌定不起诉比存疑不起诉妥当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针对目前学界和理论界对该罪的一些争议,笔者通过该疑难案例,结合现有的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批判吸收其他学者不同的观点,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试图解决一些争议。
  本文除引言以外,包括了案由、案情介绍、案件分歧、焦点、法理分析、与结语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案由,即洪明灯绑架亲生儿子案。
  第二部分,案情介绍。
  第三部分,案件分歧,即被害人及其家属认为最多构成敲诈勒索罪;以阮齐林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应该认定为绑架罪;另有学者认为即使构成绑架罪,应认定为绑架未遂;民众呼吁重惩破坏家庭伦理和安全的犯罪,被害人家人则表示可以原谅。
  第四部分,焦点,围绕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绑架未遂还是既遂、亲属间侵犯人身的暴力性犯罪是否该重罚展开。
  第五部分,法理分析,是本文的重点。在该部分中,笔者从三个方面予以展开:首先,论证洪某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从绑架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来认定洪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其行为成立绑架罪非敲诈勒索罪。其次,界定绑架罪的犯罪完成时态,通过对比研究既遂标准中“勒索结果完成说”、“绑架行为完成说”与“勒索行为完成说”,本文认为,“勒索行为完成说”有效解决了犯罪中止和未遂、共同犯罪的问题,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原理,且对应于上文中犯罪客观方面“复合行为说”。
  因此,本案中洪某行为构成绑架罪既遂。其三,在是否该重罚亲属间人身性暴力犯罪问题上、笔者认为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本案赞成不重罚。其次从刑法谦抑性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评析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并通过两种不起诉类型条件对比,认为该案检方以酌定不起诉代替存疑不起诉更合适。第六部分,结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