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中国语境下行政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6h】

中国语境下行政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代理获取

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一、梳理及推断:司法政策文件指引下行政审判制度的变迁

(一)行政审判制度资源借鉴利用的变化

(二)行政审判价值“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的变化

(三)行政审判制度诉讼模式的转变

(四)行政审判结案形式逐渐从侧重于“判决结案”向“协调和解结案”转变

(五)行政审判面临着“单力化解纠纷”向“合力化解纠纷”的转变

二、考察与印证:对“纠纷合力解决荣昌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行政审判外部环境的变化促使行政审判发生转变

(二)行政案件的和解率逐步上升

(三)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化解机制作用越来越大

三、反思与重构:行政审判纠纷解决目的的确立及相应的制度完善33

(一)确认行政审判调解制度

(二)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

(三)建立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四)建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规则

(五)建立及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行政审判制度建构之初,不论是法学家还是法律家都对行政审判制度寄予了厚望,认为“行政审判体制的建立是中国行宪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们希望通过行政审判制度以能有效的控制行政权进而保障公民权,并促进行政法治的发展。然而移植与改造而来的行政审判制度运行二十余年之后,却面临巨大的现实困境:行政审判不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反而可能引发大量的涉诉信访。细细梳理不难发现,移植与改造而来的行政审判制度秉承了西方权力制约理念、公民权——行政权二元对立观点,形成了强调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等等具有强烈对抗色彩的司法模式。在司法权控制行政权、公民权制约行政权的对峙性思维观念之下,行政审判制度在诉讼模式上表现为强烈的对抗色彩,在审判结果上表现为非黑即白的违法或合法判决。事实上,如此的制度移植与我国一元化的权力运行模式、法治初级阶段的限制性条件、“时空压缩”的特殊环境等中国语境有很大程度上的抵牾,抵牾的直接表现即为大量纠纷得不到实质性的化解,行政审判制度面临自我架空的危险。
  行政审判制度应然的制度期望与实然的制度运行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原因在于行政审判制度建构之初忽视了制度生成的实然土壤。例如,对被诉行政行为只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等制度设计,需要有足够制约行政权的司法权、完备的法制条件以及成熟的市民社会等诸多条件,而这些条件于我国现阶段国情之下皆不具备。检讨与反思之余,为走出行政审判制度困境,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的司法政策及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实践均开始立足于现实语境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审判制度正悄然发生着变化。
  笔者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近五年涉及行政审判的司法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当下的行政审判制度为走出困境正发生着各样的转变,行政审判制度更加立足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即近几年的司法政策更多的强调了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并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另外,笔者通过实证调研的方法对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以及荣昌县社会矛盾综合调处室的纠纷化解实践进行实证考察,印证了当下的行政审判制度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行政审判制度的发展更加注重利用法治发展的本土资源并积极借力于其他力量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切实的化解矛盾纠纷,以回应大量纠纷亟待化解的现实需求。
  由此,笔者认为,当下的行政审判制度走出困境进行突围需要立足于一元化权力运行模式、法治初级阶段限制性条件、“时空压缩”特殊环境等中国语境之下,需要强化行政审判制度纠纷解决作用,明确纠纷解决目的,并完善促进纠纷解决的相应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