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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重大误解与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一)重大误解之发生与重大误解制度的规范目的
1.内心意思的形成
2.意思的表达
(二)我国民法关于重大误解之规定
二、重大误解适用之前提——对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的规范解释
(二)合同的补充解释
1.合同补充解释的界限与重大误解的认定
2.合同的补充解释与法律任意规定
三、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一)表意人对合同内容存在错误认识
1.人的资质和物的性质错误
2.对当事人是否存在认识错误的判断
(二)该认识错误须为重要
1.认识错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认识错误导致合同当事人间利益状态严重失衡
(三)“表意人有过失”不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四、表示行为错误和传达错误
(一)引例:某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标价错误案53
(二)表示行为错误和传达错误可类推适用重大误解
五、重大误解的扩张适用——动机错误的类型化
(一)法律行为基础错误
1.引例:甲某诉乙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70
2.法律行为基础瑕疵
3.对法律行为基础错误的判断
4.法律行为基础错误与合同的补充解释
(二)动机错误由相对方所致
1.引例:甲某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81
2.告知义务83之构建
3.告知义务之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欺诈与重大误解
六、结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