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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实践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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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思路和方法

(三)本文的创新之处

1.选题具有时代性

2.研究思路创新

一、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的内涵和实践背景

(一)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的内涵

(二)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实践背景

二、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域外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立法现状9

1. 英国的立法现状

2. 日本的立法现状

3. 我国香港地区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现状及其透析

1. 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现状

2.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现状的透析

三、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 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二) 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制度完善

1.将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上升为法律法规层面

2.法律法规层面的冷静期期限和冷静期行使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3.将适合性原则和说明性义务引入立法以促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4.冷静期制度完善的对策——法律法规层面之外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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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经营混业化、金融市场国际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可避免地凸显为金融立法面临的重大课题。保证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真正出于其自身的理性,这是当今金融法追求的重要目标。但是,相较于传统产品,金融产品更加复杂,金融消费者需要足够的金融专业知识尤其是针对特定金融产品的专业知识,才能在金融产品交易中实现其自身的知情权;而金融消费者通常不具有这方面的知识。同时,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在信息能力、交涉能力等方面的差距,这就导致现实中的诸多金融产品交易都是金融机构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的。因此,在金融产品交易中,金融消费者处于与普通商品交易相比更加弱势的地位。2014年施行的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冷静期制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不过,该法是否适用于金融消费的场合,仍然存在疑问。基于金融产品消费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的考量,确立冷静期制度,赋予金融消费者在冷静期内享有“反悔”的权利,这应该是金融法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冷静期在金融产品交易中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利益失衡。
  鉴于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针对冷静期的制度不健全,在金融产品交易中虽有冷静期的实践探索,但保障性严重不足,因此,本文对我国金融消费领域的冷静期实践进行思考;通过这方面的思考,试图寻求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完善的进路,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一些建设性思路。
  第一部分——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的内涵和实践背景。主要从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的内涵和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实践背景两方面展开论述,解释冷静期的含义及为什么会在金融产品交易中适用。
  第二部分——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发展现状及分析。第一部分是域外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是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现状及其透析,从立法、司法、金融产品本身等方面对我国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的现状进行阐释和分析。在立法层面,主要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以及各保监局关于冷静期的具体规范性文件,分析汇总,做出冷静期适用的统计数据;在司法层面,搜集法院对冷静期适用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分析汇总,做出统计数据,分析司法对冷静期适用的裁判倾向;金融产品层面,对比几大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中关于冷静期适用的具体说明,找出冷静期在金融产品交易中具体适用的不同情形。肯定冷静期的价值,找出冷静期存在的不足。
  第三部分——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完善的建议。指出金融产品交易中冷静期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结合立法、司法、金融产品做出的统计数据,再次分析整合,从四方面对冷静期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适用的建议。试图寻求一条冷静期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践的最佳路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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