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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权——以什邡市钼铜项目群体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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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权的基本理论

(一)案例述要

(二) 重大行政决策概念分析

(三)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权政治学理论基础

(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权的法学理论基础

(五)公众参与权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案例解析

(一)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依据分析

(三)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权合法性剖析

(四)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权民主性剖析

(五)案例评析结论

三、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权实现的制度路径

(一)对于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二)对于公众参与程序性权利的保障

(三)对于公众监督权的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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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关乎行政相对人利益调整的决定。行政决策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公众的支持程度,公众支持程度又在于决策信息的公开、相关利益人的参与权保障。因为公众参与权有利于保障利益各方直接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当中,能适时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对决策机关的决策权形成有效而又合理的规制与修正,从而使得决策取得合法性。
  公众参与权是在市民社会不断壮大、民主意识深入公众内心的大背景下,是对以公众选举权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有效补充,保障社会公众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权形成良性制约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巩固人民主权,建设法治政府。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行政决策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代民主大背景下公众参与的要求,从而导致近年政府决策危机事件不断突现,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公众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合理诉求。因此,通过充分保障政府重大决策中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建立一种转变政府决策观念及职能,促进决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互动,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各方相对一致的意见,形成以良性妥协结果为核心的决策模式,以实现当代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民主与法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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