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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决策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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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谨慎投资义务负担的程度

(一)谨慎投资义务标准的演变

1.法定名录规则

2.谨慎人规则

3.谨慎投资者规则

(二)谨慎投资义务标准的程度

1.非专业标准

2.专业标准

(三)不同主体对谨慎投资义务标准的适用

1.普通受托人适用中等标准

2.专业受托人适用专业标准

3.信托投资型受托人适用高等标准

二、谨慎投资义务的约定标准

(一)尊重信托条款的必要性

(二)尊重信托条款的具体规定

1.空白条款

2.自由投资条款

3.限定投资条款

4.指定投资条款

三、谨慎投资义务的默示标准

(一)默示条款的涵义及立法理论依据

(二)谨慎投资决策的考察因素

1.对投资目标的谨慎

2.分散投资决策

3.投资成本的控制

4.检查和调整

5.对转委托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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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托受托人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当履行谨慎投资义务。如何判断受托人在投资决策时是否谨慎,是判断受托人是否对信托承担损失的关键。引言以下,文章主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负担的程度。谨慎投资义务的标准,经历了法定名录规则、谨慎人规则、谨慎投资者规则三个阶段的演变。按照谨慎投资义务标准的程度不同,划分为非专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其中非专业标准又细分为低等标准、中等标准和高等标准。不同类型信托受托人的谨慎投资义务标准不同,普通受托人适用中等标准,专业受托人适用专业标准,信托投资型受托人适用高等标准。
  第二部分谨慎投资义务的约定标准。如果有约定,首先应当参照信托合同的条款,受托人的投资决策应当符合信托合同条款的内容,受托人要履行信托条款设计的各项义务。
  第三部分谨慎投资义务的默示标准。没有约定时,需要从其他角度考察受托人是否达到谨慎投资义务标准。通常考虑的因素有:对投资目标的谨慎、分散投资决策、投资成本的控制、对信托的检查和调整、对转委托的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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