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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诉中国汽车“双反”措施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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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中美汽车“双反”措施基本情况

(一)“双反”措施争端相关背景

(二)“双反”争议措施概述

(三)“双反”争端解决进程

二、 中美汽车“双反”案程序问题分析

(一)关于非保密性摘要问题

1.摘要指数的总体趋势变化是否符合详细性要求

2.是否只能在调查期间内对摘要的充分性提出异议

(二)关于“基本事实”的公开问题

三、中美汽车“双反”案实体问题争议

(一)其他汽车出口商“双反”税率的裁定合法性

1.主要争议条款

2.适用“可获得事实”的合理性

3.裁决前信息披露义务

4.裁定中解释事实和法律的义务

(二)调查机关认定国内汽车产业范围的适当性

1.主要争议条款

1.调查机关的国内产业定义是否真实

2.国内产业是否包括占大部分国内生产总量的生产者

(三)调查机关适用价格影响分析的有效性

四、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案的思考及启示

(一)认真总结专家组报告

(二)中国“双反”调查机制的补充和完善

(三)国际贸易摩擦中积极实施“双反”措施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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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5月23日,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发布了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案(DS440)的专家组报告。本案源自于2009年中国商务部对原产自美国的大排量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和发补贴的调查。2011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84号公告,决定对美部分进口汽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该公告称,自2011年12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其后,中美双方就汽车“双反”措施进行磋商失败后,美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申请要求成立专家组对中方的“双反”措施展开审查。本文以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案作为研究基础,对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案涉及的非保密性、“基本事实”公开、其他出口商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的裁定、国内汽车产业的认定、价格影响分析等诸多法律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的分析,结合当今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和贸易大国先进的贸易保护措施机制,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特别是“双反”措施,进行思考并提出改善建议,为中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发展中,积极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内企业利益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措施基本情况。本部分包括三项内容:第一,介绍了本案发生的相关背景;第二,总结了该争端中美国和中国之间主要的争议措施;第三,完整介绍了争端的发展过程,从中国商务部对美汽车发起“双反”调查到专家组发布裁决报告。第二部分中美汽车“双反”案程序问题分析。本部分对非保密性和“基本事实”公开这两个程序性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对中方调查机关在“双反”调查中是否违反《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的程序性义务进行详细论述。第三部分中美汽车“双反”案实体问题争议。本部分围绕该案的三大实体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和阐述,即其他汽车出口商“双反”税率的认定;调查机关认定国内汽车产业范围的适当性;调查机关对价格影响分析的有效性,以判断中方调查机关在“双反”调查中是否遵守规定义务。第四部分是中美汽车“双反”措施争端案的思考及启示。本部分是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和思考,对中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特别是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提供改进建议,为今后在国际贸易摩擦中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内产业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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